房產交易損益 如實申報

財政部五區國稅局近來加強查核預售屋、成屋買賣交易所得漏報,民眾申報99年度綜所稅時,別忘申報房產交易所得、損失,以免因逃漏而受罰。


稅局不僅加強查核力道,也大幅調升房市熱絡地區的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例如,台北市由29%調高到37%,新北市(升格前縣轄市部分)由16%調高至21%,高雄市也由19%微幅調高到20%。


納稅義務人申報房屋交易所得時,相關證明文件如因年代久遠遺失,可直接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上上述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比率,作為財產交易所得。例如99年賣掉一棟位於台北市、評定現值為100萬元的房屋,在未檢附證明文件的情況下,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為37萬元。


不過,台北市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如有買賣契約書等證明文件,仍須以申報實際所得為主,近來稅局已將買賣成屋、預售屋所得列為查核重點,稅局會依照資金貸款流程追查實際買賣價格,如有短漏報,可能會被要求連補帶罰,得不償失。


財產交易所得或損失的認定,是以出售時的成交價格,減掉原來取得成本和必要費用(如仲介費、代書費)後的餘額。餘額為正數就是所得,餘額為負數就是損失。


依所得稅法的規定,財產交易損失可扣抵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如果交易損失當年度沒有抵完,還可以遞延三年扣抵財產所得。台北市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有財產交易損失,不要自認倒楣,應舉證列報扣除減稅。


舉例來說,某甲去(99)年賣掉兩棟房屋,其中一棟買賣價差賺了80萬元,另一棟則虧損100萬元。某甲今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將80萬元列入財產交易所得,100萬元列入財產交易損失,兩相互抵財產交易所得額為零,不須計稅;多出來的20萬元損失,可在未來三年內申報時列為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使用。


國稅局提醒民眾,買賣財產認列損失申報,一定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不能認為損失。例如買賣房產,須檢附買賣契約書、收付款證明、代書費、仲介費、裝潢費等單據,以利舉證損失。














圖/經濟日報提供

拿到房屋稅單 先核對、再繳稅


今天是5月1日,民眾除了要報繳個人綜合所得稅,有屋階級不要忘了還有房屋稅要繳!財稅官員提醒,民眾收到房屋稅單後,要仔細核對稅單內容是否正確,確認後再去繳稅,免得多繳冤枉稅。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處長許慈美表示,民眾收到稅單後,如果發現今年要繳的房屋稅和去年不同,原因大致上可分為4種。


首先是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比方說,房屋原本作為住家使用,後來改為營業用,稅率會從1.2%調高3%,稅金暴增1倍以上。


其次是房屋增建導致面積增加。許慈美說,民眾若是把房屋的頂樓加蓋、陽台外推或圍用騎樓等,因為增加了房屋使用面積,新增的部分要課徵房屋稅。要注意的是,民眾自行搭建違章建築,也要向稅捐機關報繳房屋稅,不會因為是違建就免繳稅。


第三種會影響房屋稅的情況,則是去年年中新建的房屋。許慈美解釋,房屋稅每年5月開徵,但課的是前一年7月1日到當年6月30日期間的稅,以今年為例,繳的是99年7月1日到100年6月30日的房屋稅。她舉例說,何先生去年買了一間去年1月1日蓋好的房子,他去年只需要繳半年的房屋稅(99年1月1日到6月30日);不過,今年他要繳一整年(99年7月1日到100年6月30日)的房屋稅,因此稅金會多一倍。


最後一種則是地段率調整。許慈美說,房屋稅的計算方式是以房屋現值X稅率,至於房屋現值則和房屋的面積、折舊、地段率等因素有關,其中地段率每3年調整一次,今年則剛好遇到調整年,如果住家的地段率被調高,稅金就會增加。


許慈美提醒,今年初調整的地段率適用的是明年要繳的房屋稅,因此會反映在明年的稅單。不過,台北市和新北市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地段率調降的房屋會提前適用,也就是說,這個月繳的房屋稅就可享有減稅優惠。

教育扣除額 空大空專不適用


讀者苗苗問:教育學費扣除額是否只有就讀大學的子女才可申請,研究所就不行?此外,我婆婆請領殘障手冊,今年輪到我家扶養她,但我的小叔希望由他列報扶養,再補償我們多繳的稅,這樣划算嗎?


賦稅署官員回答:民眾列報扶養子女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不是只有大學生才可列報,只要同時符合「教育部認可」、「大專以上院校」的條件,每人每年最多可扣除2萬5000元。只有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專校、五專前3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的不能列報。


至於列報婆婆為扶養親屬,只要妳和小叔事先協調好,避免發生重複列報的情形即可。至於由您的小叔列報是否划算,一般而言,由所得較高的人列報扶養節稅利益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