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稅法/節省遺產稅 協議繼承嘛也通

陳媽媽問:我的丈夫不久前過世了,如果我辦理拋棄繼承先生的財產,讓兩個子女直接繼承,這樣等自己也走了,才不會又被政府課一筆遺產稅。如此是否可行?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莊瑜敏答:目前計算遺產稅額時,除了免稅額1200萬元,還有配偶扣除額445萬元、直系卑親屬扣除額每人45萬元以及喪葬費111萬元,在不考慮其他扣除額情況下,陳爸爸遺產稅適用的免稅額加扣除額達1846萬元。
要注意的是,繼承人拋棄繼承權,就不能適用扣除額。因此,陳媽媽向法院聲明「拋棄繼承」陳爸爸的遺產,繼承人辦理陳爸爸遺產稅申報時,就不能列報配偶扣除額,免稅額及扣除額只剩1401萬元(免稅額1200萬+兩名成年子女扣除額90萬+喪葬費111萬),超過部分會被課10%遺產稅。
以目前遺產稅率10%計算,配偶扣除額列入計算可節省44.5萬元的稅。
其實,陳媽媽想放棄繼承陳爸爸遺產的方式,不止有拋棄繼承一途,可考慮「協議繼承」讓子女繼承父親遺產,由她與子女簽訂遺產分割協議書,約定由子女繼承父親遺產。如此一來,仍可減除配偶扣除額445萬元。
此外,根據稅法規定,若親等近的繼承人(如子女)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孫子女)繼承,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仍以拋棄繼承前可扣除的金額為限。
舉例來說,陳爸爸身後留下1子1女,皆已成年且各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若陳爸爸的子女拋棄繼承,改由4位未成年孫子女繼承,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扣除額還是原來2名子女繼承的扣除額90萬元,不會因此增加為180萬元。
另外,有些繼承人不知道被繼承人生前債務情況,想要辦理拋棄繼承,依民法規定,繼承人若想拋棄繼承,必須於得知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聲明拋棄繼承,因此,若繼承人要拋棄繼承,要留意辦理期限。

孳息他益信託避稅 有逃生門


針對大股東在確定當年度股利配發情形後,訂定短期股票自益、孳息他益信託的避稅契約,財政部同意給「逃生門」,只要是在孳息尚未交付前,撤銷信託贈與契約者,即不再補課贈與稅。






圖/經濟日報提供

由於國稅局近年發現,部分高獲利公司的大股東,經由股東會、董事會等會議資料知悉獲配高額股利訊息後,即大用簽訂孳息他益的信託契約的方式,將高額配股轉給子女受益,達到分散所得(大股東的個人所得),與移轉財產給子女的避稅目的。

財政部因此在今年5月發布課稅解釋,要求稅捐機關援用實質課稅原則,就事先已確知當年度股利配發狀況,且事後才簽訂短期信託契約的委託人,從重課徵所得稅及贈與稅。

依財部最新規定,委託人(通常是持股龐大的大股東)經由股東會、董事會等會議資料,知悉被投資公司即將分配累積盈餘的訊息,或對被投資公司盈餘分配具有控制權者,在簽訂孳息他益信託契約後,經由盈餘分配決議,將訂約時該公司累積未分配盈餘,以信託形式贈與他人並據以申報贈與稅,應依實質課稅原則,將孳息歸屬委託人的所得,在所得發生年度,課徵委託人所得稅;日後受託人交付孳息給受益人,再課徵委託人贈與稅。

此一課稅規定發布後,對採取這類避稅信託契約的大股東形成衝擊,財政部基於愛心辦稅原則,同意如果大股東在訂定信託契約後,因此必須繳納高額稅款,只要在孳息尚未交付給受益人之前,終止或撤銷信託契約,即可免被補課贈與稅,但仍要繳納孳息部分的所得稅。

財政部強調,實質課稅原則僅針對部分在信託契約訂定前,已確知當年度股利分派情形的案件,如屬常態性股票自益、孳息他益信託契約,仍照原規定課稅,並無任何影響。

財部對部分股票自益、孳息他益的信託契約按實價課稅,主要是認為其盈餘於訂約時已明確或已確定,並非信託契約訂定後,受託人在信託期間管理受託股票產生的收益,委託人以信託形式贈與部分孳息,實質與委託人領取孳息再贈與受益人情形相同,不應按信託契約估算不確定孳息的計算方式,核算贈與稅。

稅務問答/企業原料報廢 應報稽徵機關監毀


桃園縣八德鄉王先生問:營利事業商品及原物料報廢申請程序為何?

北區國稅局桃園縣分局答覆:有關營利事業商品、原料、物料或在製品等,因呆滯而無法出售或加工製造等申請報廢程序,除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1條之1規定,以會計師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核實認定報廢損失之情形外,應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申請書及損失清單,報請該管稽徵機關或事業主管機關派員勘查監毀。營利事業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www.etax.nat.gov.tw)下載報廢申請表格填妥後郵寄至所在地國稅局或稽徵所辦理。如有疑問,請洽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詢問。

稅務問答/賣持有二年內房產 自申報奢侈稅


新北市新莊區莊小姐來電詢問:我今年7月若賣出去年購入的房屋,是否需要課徵奢侈稅,稅率該如何計算?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除符合該條例第5條規定情況外,納稅義務人銷售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應於訂銷售其契約之次日起30日內計算應納稅額,自行填具繳款書向公庫繳納,並填具申報書,檢附繳納收據、契約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向其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若持有一年以內移轉者,稅率為15%;逾一年至二年以內移轉者,稅率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