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入口網-100年度-[高雄市國稅局]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避免爭議,營業人統一發票開立方式要注意喔!!

高雄市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近來民眾反映,持禮券及現金購買菸品時,部分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之方式,係先以禮券抵付菸品金額,再以禮券餘額與現金抵付健康捐,致發生交易金額合計為零,引發可否兌領統一發票中獎獎金之爭議,為杜爭議,請營業人避免開立合計金額為零之統一發票。
該分局並表示營業人如未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時,尚不發生開立統一發票問題,例如消費者以信用卡點數兌換商品、持空瓶退還押瓶費等,因僅有兌換或退費行為無其他交易,尚無需開立統一發票,惟如營業人結帳採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因機器特性所設定之統一發票已立即開出,致無法配合法令不開出者,應注意不應將零元發票交付消費者,才能避免爭議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