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陳先生問:何時辦理暫繳申報?可申請延期申報嗎?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應辦理暫繳的營利事業,會計年度採曆年制,應於每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辦理暫繳申報。目前尚無申請延期申報規定,除非最後一天,即30日那天剛好是星期六、星期日或國定假日,可順延至次一營業日繳稅及申報外,都應在9月30日前繳清稅款及辦妥申報。採特殊會計年度的營利事業,申報期限比照曆年制推算。例如採7月制會計年度的營利事業,應在3月1日至31日止一個月內辦理暫繳申報並繳納暫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