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二崙鄉邱小姐問:商品發生自然損耗,是否可列報「商品盤損」科目?
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答覆:商品盤損是依商品性質可能發生自然損耗或滅失情事,營利事業無法提出證明文件者,如會計制度健全,對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或經核准採零售價法者,經實地盤點結果,商品盤損率在1%以下者,得予認定。倘因計算錯誤、遭竊、贈送他人或製造過程產生不良品自行廢棄等其他原因,皆不能列報商品盤損。至於商品過期、變質、破損等原因不能出售,請另依商品報廢規定辦理。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