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津貼 須父母一方未就業

育兒津貼 須父母一方未就業:

政府推動家長有薪照顧假,但家長請無薪育嬰假就不能領育兒津貼。內政部明年元旦起將發放0到2歲育兒津貼,估計有14.2萬個幼兒受惠,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昨(13)日表示,全案已報請行政院核定,發放的前提是父或母一方未就業。


根據內政部報院的發放資格,父或母一方未就業是發放必要條件,低收入戶每名幼兒每月發給5,000元,若剛好是兩個,一個月發給1萬元;中低收入戶每名每月發給4,000元;一般家庭每名每月發給2,500元,加上一個排富條件,所得稅申報適用稅率超過20%(含20%)不能領。


簡太郎表示,該案無須行政院會討論,只要立院通過約34億元育兒津貼的明年預算,政院就可核定發放辦法。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指出,預算只有約34億元,無法發給所有的0到2歲的幼兒家庭,所以要排除較具經濟能力者,如果父母雙方都就業,被視為較具經濟能力者。 張秀鴛說,投保勞保被視為有就業。請育嬰假不管是有薪還是無薪,只要仍投保勞保,就被視為就業。







圖/經濟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