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新化區翁先生問:最近收到國稅局補發的綜合所得稅補繳稅單,可不可以使用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納?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為提供納稅義務人更方便多元繳稅管道,自今(101)年3月1日起凡經查(核)定開徵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等稅款(含延期、零星或隨課開徵案件),只要在繳款期限內(限繳迄日加兩天,遇假日順延)繳納的案件,除了可使用金融機構、便利商店繳稅外,另增加晶片金融卡繳稅管道。該所指出,為因應上述新措施,採晶片金融卡繳稅須輸入資料,除原有四個欄位(即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自3月1日起增加第五欄位「期別代號」,納稅義務人如接獲國稅局查(核)定開徵上述稅目之繳款書,可持晶片金融卡,上網路繳稅服務網站(//paytax.nat.gov.tw),點選線上繳稅,並輸入繳款書上「繳款類別」等五個欄位,即可完成繳稅。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為提供納稅義務人更方便多元繳稅管道,自今(101)年3月1日起凡經查(核)定開徵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等稅款(含延期、零星或隨課開徵案件),只要在繳款期限內(限繳迄日加兩天,遇假日順延)繳納的案件,除了可使用金融機構、便利商店繳稅外,另增加晶片金融卡繳稅管道。該所指出,為因應上述新措施,採晶片金融卡繳稅須輸入資料,除原有四個欄位(即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自3月1日起增加第五欄位「期別代號」,納稅義務人如接獲國稅局查(核)定開徵上述稅目之繳款書,可持晶片金融卡,上網路繳稅服務網站(//paytax.nat.gov.tw),點選線上繳稅,並輸入繳款書上「繳款類別」等五個欄位,即可完成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