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 圖/經濟日報提供 |
交通部強調,希望透過修正「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提升自由貿易港區功能,發揮「前店後廠」、「境內關外」多角化營運模式,串聯國內、外產業價值鏈,再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為台灣加入「跨太平洋戰略夥伴經濟協議(TPP)」奠下基礎。
這次「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有三大重點,一是擴大營所稅租稅優惠範圍;二是自由貿易港區委託加工審核權由目前的海關改為管理機關;三是開放貨物承攬業可以從事多國貨櫃 (物)集併作業,提高自由貿易港區的功能、效益,目標「衝」高自由貿易港的貨物裝卸量。
交通部4月底、5月初將呈報行政院「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案,希望送請立法院本會期審議,今年底前立法院能夠完成修法,明年初上路。
有關擴大營所稅租稅優惠範圍,修正案新增大陸地區或港澳營利企業在自貿港區從事儲存或簡易加工,比照外國營利事業免徵營所稅。但當年度售與國內客戶的貨物,超過其當年度售與國內、外客戶銷售總額的10%,超過部分不免徵。
交通部官員表示,有助我海空港成為大陸、港澳營利事業貨物進出世界的門戶。
同時,國際金屬期貨交易所認證的商品或同一稅則號別的商品,儲存在自貿港區免徵所得稅,不受銷售國內超過10%部分不免徵限制。修正案將自由貿易港區委託加工審核權由目前的海關改為管理機關擔任,以提高績效。
強化自貿港區多元運籌模式,未來交通部將加強發展轉口/轉運的多國拆併櫃服務。官員說,目前自貿港區可辦理多國貨櫃集併作業的業者只有海、空運輸業者,將修法建立公共倉儲,開放自貿港區內海、空運貨物承攬業者也可從事多國拆併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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