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格子店月銷8萬 應申辦營業登記

稅務問答/格子店月銷8萬 應申辦營業登記:
新北市新莊區邵小姐問:「格子商店」是否應辦理營業登記?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實體店面分格出租的格子商店營運風潮漸轉型走精品、手創或跳蚤市場的微型百貨公司型態。出租人將實體店面分格出租展售商品,並提供人員代為銷售,再向承租人收取費用(租金、管理費或手續費等)交易模式屬出(承)租行為及委(受)託代銷貨物行為,其相關稅捐注意事項如下:【承租人部分】:最近六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8萬元者,應申辦營業登記;未達者得暫免申辦。不同承租地點,應分別申辦營業登記;如同一地點承租多個格子,併計銷售額作為應否申辦營業登記之認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