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李先生問:其曾祖父於日據時代死亡,名下財產迄未辦理繼承登記,應如何辦理?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被繼承人於日據時代或光復初期死亡,其名下土地如仍未辦理繼承登記,依行政院函令規定,凡是發生在民國38年6月14日前案件,一律免徵遺產稅,故此類案件無須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遺產稅逾核課期間案件同意移轉證明書,即可由繼承人逕行辦理遺產繼承,部分繼承人不明瞭,仍須檢附資料申報並申請核發上揭證明書。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被繼承人於日據時代或光復初期死亡,其名下土地如仍未辦理繼承登記,依行政院函令規定,凡是發生在民國38年6月14日前案件,一律免徵遺產稅,故此類案件無須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遺產稅逾核課期間案件同意移轉證明書,即可由繼承人逕行辦理遺產繼承,部分繼承人不明瞭,仍須檢附資料申報並申請核發上揭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