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買房地產 證明受贈資金可免稅

未成年子女買房地產 證明受贈資金可免稅:
嘉義市朱小姐問:未成年子女以歷年受贈資金所購置的財產,是否還要繳納贈與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的財產,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的贈與。但能證明支付的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不在此限。因此,未成年子女以父母親歷年贈與資金購置財產,如能提示子女的銀行存款紀錄,證明確實是歷年受贈款項購買者,即可免視為父母親之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