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瑪都災損 30天內申請減稅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南瑪都災損 30天內申請減稅

南瑪都颱風帶來豪雨,財政部提醒,因為風災導致土石流等災情,造成財物或房屋、土地崩塌或流失毀損時,可向稅捐機關申請災害損失減稅。

特別是土地受災流失無法使用者,9月22日前提出申請,11月將開徵的100年度地價稅,即可完全免稅。

財政部表示,南瑪都颱風來襲對台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有財物損失的民眾或企業,在災後30天內提出申請。

稅法將提供包括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以及娛樂稅等八大稅目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