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共同遺產 按持有比例繳稅

稅務問答/共同遺產 按持有比例繳稅:

屏東市林先生電話詢問:其父親過世,遺有土地一筆持分為公同共有,且有五人共有這塊土地,該如何申報遺產稅?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對被繼承人所持有的公同共有物,申報遺產稅時,應探討其公同關係所發生原因,並依照這項共有物屬於被繼承人應該有的權利比例計算價值課徵遺產稅,申報時請檢附有關權利比例的證明文件(如該筆土地全部的土地謄本供核)。該分局舉例說明,有五人共有一塊土地,各持有五分之一的權利比例,這塊土地公告現值為200萬元,林先生申報其父親遺產稅,應以200萬元五分之一,即40萬元作為共有土地的遺產價額申報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