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鎮萬先生問:父母於子女婚嫁時贈與財物,是否應課徵贈與稅?
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答覆:父母不論有幾位子女,或於同年度結婚,每一子女結婚時,父母均可贈與結婚子女財物100萬元內,不計入贈與總額,免課贈與稅。民眾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財物,常與每年22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發生混淆。父母若欲主張不計入贈與總額,辦理免課贈與稅申報時,請提供贈與契約書、贈與人及受贈人雙方身分資料及子女結婚事實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