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業眾信/FATCA將實施 旅外美人報稅留心

勤業眾信/FATCA將實施 旅外美人報稅留心:
美國預計於2013年1月1日起實施的外國帳戶稅收遵循法(FATCA),其內地稅務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以下簡稱IRS)已於今年2月9日正式公布相關施行細則草案。
FATCA除要求外國金融機構(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以下簡稱FFI)向美國提供美國客戶之帳戶資訊外,亦要求特定個人(含美國公民、持有綠卡、在課稅年度任一時點之外籍居民及合併所得稅申報書上被視為居民之外籍配偶等)所持有之「特定海外金融資產(specified foreign financial assets,以下簡稱SFFAs)」超過申報門檻者,須於申報年度個人所得稅(Form 1040)時,一併檢附8938申報書表(以下簡稱Form 8938)藉以揭露相關SFFAs;該表將自今年申報2011年度所得稅時開始適用。
根據FATCA及IRS公告,上述所稱之SFFAs包含但不限於下列各項:一、海外金融帳戶(含存款帳戶、證券戶等)。二、海外基金或有價證券。三、海外選擇權。四、海外退休基金。五、海外保險或年金。六、持有海外金融機構的淨資產或債權利益。
順帶一提,Form 8938的申報義務不等同於「海外帳戶之申報」(即TDF 90-22.1,以下簡稱FBAR)。因此,若納稅義務人於申報Form 8938之年度亦有申報FBAR之義務,則該納稅義務人仍需另行申報FBAR。Form 8938之申報門檻,請參考附表:
未於時限內申報正確的Form 8938或短繳或漏報與SFFAs相關之稅款或所得時,納稅義務人將遭受以下的罰則:一、應報而未報之罰款(Failure-to-file Penalty):US$10,000。二、持續應報未報之罰款 (Continuing failure to file) :於收到IRS通知90天內仍未申報者,自第91天起每30天再加罰US$10,000,最高以US$50,000為限。※當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合併申報時,以上之罰款以個人為單位各別適用。三、短漏稅罰款(Accuracy-related Penalty):因未揭露SFFAs 以致短漏繳稅款者,須另行繳納短漏稅額40%的罰款。四、詐欺(Fraud):故意以詐欺逃漏稅捐者,須另行繳納短漏稅額75%之罰款。五、刑罰:除上述之罰款外,視情況亦可能有刑事責任之處罰。
目前實務上IRS對於旅居海外的美國稅務居民進行查稅,有日益嚴格的趨勢。由於FATCA法案的實施,IRS可自FFIs勾稽個人申報之海外銀行帳戶或海外資產是否正確。因此,持有海外資產的美國稅務居民,應檢視自己是否於過去年度報稅時依法確實申報相關海外所得及帳戶資料。若有未照實申報的情形,為了取得免除刑責的機會,可透過美國近期發布的「2012自動補報補繳方案」(2012 Offshore 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辦理自動補報補繳,但相關應補的罰款及利息,仍需繳納。由於該方案程序繁瑣且耗日費時,納稅義務人應審慎評估採用該方案的可行性。

圖/經濟日報提供
(作者是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廖哲莉、協理楊俐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