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區林小姐問:我要幫公司的外籍勞工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也可以利用網路申報嗎?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凡已配賦統一證號之外籍人士、香港及澳門人士(不包括大陸地區人民)可於今年5月採用網路辦理申報100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外僑納稅義務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或南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as.gov.tw)下載網路申報程式。申報登入方式為:一、金融憑證登入:可下載申報年度基本資料、入出境及所得資料;二、以101年1月31日外僑居留證(ARC)所載之統一證號及護照號碼登入:可匯入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臨櫃查調所得資料檔或自行建立資料。外僑人士網路申報完成後,須於101年6月11日前逕(寄)送相關證明文件(如:扶養親屬、境外給付之勞務報酬、列舉扣除額等其他證明文件)至居留證所在地國稅局。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凡已配賦統一證號之外籍人士、香港及澳門人士(不包括大陸地區人民)可於今年5月採用網路辦理申報100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外僑納稅義務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或南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as.gov.tw)下載網路申報程式。申報登入方式為:一、金融憑證登入:可下載申報年度基本資料、入出境及所得資料;二、以101年1月31日外僑居留證(ARC)所載之統一證號及護照號碼登入:可匯入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臨櫃查調所得資料檔或自行建立資料。外僑人士網路申報完成後,須於101年6月11日前逕(寄)送相關證明文件(如:扶養親屬、境外給付之勞務報酬、列舉扣除額等其他證明文件)至居留證所在地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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