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新市區蔡小姐問:採網路辦理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相關規定為何?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營利事業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申報軟體,將申報資料建檔,並於申報期限內上傳申報,除暫繳稅額申報書及繳款書外之相關附件資料,請於10月7日前送交所轄分局、稽徵所。營利事業可利用網路(http://www.etax.nat.gov.tw)印製附條碼繳款書持向金融機構繳稅,若應自行繳納稅額2萬元以下者,得持現金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如對使用網路申報有不明瞭的地方,可電:0800-000321或上南區國稅局網站點選網頁電話,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