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發票獎金扣繳稅額 不能抵綜所稅或退稅

問答/發票獎金扣繳稅額 不能抵綜所稅或退稅:

溪口鄉黃小姐問:綜合所得稅申報統一發票中獎獎金之扣繳稅額,為何國稅局沒有退稅?


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答覆:政府舉辦的獎券中獎獎金,如統一發票、公益彩券中獎獎金,此類扣繳憑單為紅色。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2,000元者得免予扣繳,超過者按給付金額20%扣繳後,不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亦即此類分離課稅所得僅須扣繳稅款,不須再併計綜合所得稅申報,已扣繳的稅款,亦不得抵繳應納稅額或申報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