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民眾列報扶養叔姪甥舅等「其他親屬」的年齡限制可望取消,但國稅局官員表示,民眾只要列報超過三名「其他親屬」的扶養親屬免稅額,就可能被國稅局列入選案查核的目標,只要不符合「以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的條件,免稅額就會被剔除。
官員說,列報扶養其他親屬的年齡限制取消後,未來國稅局的查核只會更嚴,否則「門戶大開」後,將成為租稅逃漏的方便之門。
據了解,對於民眾列報其他親屬扶養免稅額的人數,國稅局向來嚴格控管,民眾列報其他親屬免稅額只要超過三個,就很容易被國稅局釘上,追查當事人是否的確有扶養事實。
官員說,目前民眾列報其他親屬免稅額的「形式要件」,除了符合廿歲以下、六十歲以上的規定,還包括必須同一戶籍,如果不同戶籍,就要附上確實由納稅人扶養的切結書。
不過,只要被國稅局釘上,就算納稅人符合「形式要件」,稅官仍會嚴查納稅人對其他親屬是否有扶養事實。舉例來說,王先生列報姪子為扶養親屬,儘管姪子和王先生同一戶籍,只要被國稅局鎖定,國稅局除了會先追查王先生的姪子是否和他同居一家,也會清查姪子的父母是否無力扶養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