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公司出售資產損失 列報須提證明

稅務問答/公司出售資產損失 列報須提證明:

屏東縣枋寮鄉陳小姐問:公司出售機器設備乙部,若有損失,應如何申報?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答覆:公司資產之未折減餘額大於出售價格者,其差額得列為出售資產損失;公司以往年度係依擴大書面審核營利事業結算申報案件實施要點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未曾就各損益科目自行依稅法規定調整,其未提列折舊之資產,出售時應補提折舊後,再憑計算該財產交易損益。此外,營利事業應保持足以正確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之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若僅提供帳簿而未能提示相關憑證及支付證明者,將被否准認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