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利息 納營所稅併課


金融商品利息 納營所稅併課
公司行號5月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今年企業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僅可享降稅優惠,企業的金融商品利息所得稅率也有部分調降,須納入營所稅中合併課稅。
營所稅率今年已從25%降到17%,以往營所稅累進稅率制度也取消,全部調整為單一稅率17%。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宜信表示,營所稅課稅起徵點為12萬元,低於12萬元者可免稅;超過12萬元,則全部都要繳稅。
林宜信說,所得稅法明定,所得超過12萬元者,以17%稅率計算稅負,可與所得超過12萬元的部分之半數兩相比較,取其較少的金額繳納即可。
他舉例,某網拍業者99年所得額為13萬元,依照17%稅率計算,須繳2萬2,100元,但業者將所得額減去12萬元再除以二,得到5,000元的應納稅額,兩者取低者,業者只須繳納5,000元稅款。所得額在18萬1,818元以內的營業人,可選擇採用繳納超過12萬部分的半數作為應納稅額,比較省稅。
金融商品課稅也有許多新規定。林宜信表示,營利事業如果有短期票券、證券化商品的利息收入,以往皆採分離課稅,先被扣繳20%;但99年度起,除了扣繳稅率降為10%之外,這兩項商品皆須列入營所稅中課稅。
企業在獲得利息所得時,仍會先被扣繳10%,併入營所稅計算後,如全公司當年度呈現虧損情形,先扣繳的利息稅款可申請退稅。不過,如果公司當年度有賺錢,就要針對利息所得再補7%的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