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經商失敗,名下不動產被法院以一億元拍賣,正好完全還清債款。原以為可以從頭開始,沒想到卻被稅捐機關通知,他還積欠賣出房屋的營業稅五百萬元,因而遭限制出境,政府成了他的新債主。
立委賴士葆指出,現行稅捐稽徵法的不良設計,每年造成七成以上房屋遭法拍的民眾變成欠稅戶,欠稅金額超過十六億元。因此他提案修改稅捐稽徵法第六條,明訂營業稅優先於一切債權與抵押權,以免民眾「此債綿綿無絕期」。
賴士葆說明,所有買賣行為,賣方均需繳納百分之五營業稅,但目前只有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優先於債權與抵押權,會先從法拍所得中扣除,營業稅不在優先範圍內,而多數債務人拍賣不動產所得還不足以支應所有債務,結果就是債權人取走債款後,根本沒有餘額繳營業稅,導致多數法拍戶在房子被賣後,立刻變成逃漏營業稅的欠稅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