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郭小姐問:機關團體當期支出未達當期收入70%,如何才能免納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依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規定,機關團體用於與其創設目的相關活動支出,不得低於基金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70%。如果機關團體當期支出未達當期收入70%,應擬訂當期結餘款之使用計畫書,連同當期決算表及申請公文,送請主管機關審核,主管機關查明並同意後,會直接函請財政部同意,並由財政部函復機關團體,才能免納所得稅。該分局提醒,報經核可計畫,一定要按計畫執行,若有未依其報准計畫使用者,國稅局會依全部結餘款課徵所得發生年度之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