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品發票金額 應內含健康捐

菸品發票金額 應內含健康捐:

新竹市朱小姐問:自100年9月1日起,銷售菸品應如何開立統一發票?


北區國稅局新竹市分局答覆:自100年9月1日起,菸品健康福利捐將納入營業稅稅基,簡言之即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應包含於銷售額內,以往店家開立統一發票時菸品健康福利捐係另外標示,自100年9月1日不可再以扣除菸品健康福利捐後之金額開立統一發票。另該分局提醒,100年9月1日帳載已代付菸品健康福利捐餘額,依財政部100年3月31日台財稅字第10000068800號令規定,於當日得轉列為進貨成本。店家銷貨時除應主動開立發票交付買受人,並應確實依規定記載銷售額及稅額,避免因一時疏忽致產生違章情事,而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