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政府代算稅 3月15日前申請

不想政府代算稅 3月15日前申請:

5月是報稅季節,財政部官員昨天提醒,民眾如果想放棄「政府代算稅額」,或是需要「夫妻個人所得資料分開提供」,都必須先提出申請,時間從後天(15日)起到3月15日為止,逾時將不受理。


財政部去年首次試辦試算稅額服務,約有100多萬個家庭受惠,今年5月申報去年度綜所稅時,試算服務層面擴大,例如,有財產交易所得的納稅人也適用。


不過,若是不願接受稅額試算的民眾,官員提醒,今年提出放棄稅額試算的時間,從後天開始為期一個月,比去年提前半個月;申請放棄稅額試算,除非再申請恢復,否則永久有效,政府在以後的年度都不會再主動寄發稅額試算書表。


另外,民眾若因分居或其他特殊因素,不希望所得資料「被另一半掌握」,也必須在這段期限內,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將申請書寄到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或是親自前往申請「夫妻個人所得資料分開提供」,否則國稅局會將夫妻兩人的所得資料同步提供。


民眾若想透過網路申請這兩項服務,可利用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或以納稅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及100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登載的戶號為通行碼,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 )申請分開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官員說,配合綜所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可查詢到的所得人範圍擴大至納稅人、配偶、未滿20歲子女、滿20歲且課稅年度前一年度被納稅人或配偶列報扶養的子女,及課稅年度之前兩個年度連續被納稅人或配偶列報扶養的直系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