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綜所稅試算書 4月25日前寄發

問答/綜所稅試算書 4月25日前寄發:
台南市東山區王先生問:100年度綜合所得稅試算書表將於何時寄發?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將於101年4月25日前將載有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所得額、免稅額及扣除額資料、應自行繳納稅額或應退還稅額之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繳稅案件之繳款書及繳稅取款委託書,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之確認申報書,以掛號寄發納稅義務人。99年度以憑證辦理結算申報或回復確認者,則以郵簡通知納稅義務人使用憑證自行上網調閱及下載列印稅額試算通知書表。而101年起申請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措施者,以後年度毋須再行申請,國稅局將不為您寄發稅額試算書表,請於101年5月31日前自行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