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營所稅未如期繳納 不得適用擴大書審

問答/營所稅未如期繳納 不得適用擴大書審:
台中市蕭小姐問:營利事業結算申報未如期繳納應納稅款,是否仍可適用擴大書審?
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答覆:營利事業選擇適用擴大書面審核結算申報的案件,於申報期限截止前,若有應納稅款而未繳,將不列為擴大書審案件。該所說明,所謂「擴大書審案件」是指營利事業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3,000萬元以下,申報書表齊全,自行依法調整的純益率,在書面審核純益率標準以上,並於申報期限截止前繳清應納稅款者,國稅局可就其申報案件予以書面審核核定。為避免喪失適用書面審核報稅的權利,營利事業一定要按時辦理營所稅申報並繳清稅款。
RSSリーダーで読むために変換してい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