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代算誤差 不罰納稅人

政府代算誤差 不罰納稅人:

政府代算所得稅,「錯誤率」達2.5%。財政部分析,都屬扣繳單位寫錯憑單金額,導致無法正確計算稅額,總計有4萬件因此需要退、補稅。為建立代算所得稅的公信,財政部除加強憑單申報輔導外;對於補稅案件,也全數不罰。


個人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為政府簡化所得稅申報的創舉,去(100)年首度採行,共有270萬個申報家庭符合政府代算所得稅資格,實際送達的稅單約計240萬份,選擇回覆並接受政府代為計算所得稅結果者,共有162萬戶,占送達件數的67.5%。


不過,財政部近日針對全國五區國稅局辦理99年度所得稅申報核定補、退稅作業時,發現少數採用稅額試算服務完成申報的納稅人,仍有被國稅局補、退稅情形,其中退稅件數2.8萬件,補稅也有1萬餘件,合計約達4萬件,形同「錯誤率」約有2.5%。


財政部分析代算稅款出錯的原因,發現主要都是扣(免)繳憑單及其他憑單申報人,在100年1月底所申報的99年度所得憑單資料有遺漏或錯誤情形,才會造成政府為納稅人試算稅額不正確。


財政部舉例,國稅局去(100)年依憑單申報人A申報的所得憑單資料,試算納稅人甲99年度所得稅,甲全年薪資70萬元、股利所得2萬元,換算應納稅額2.29萬元,減除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2.02萬元後,應補繳2,700元。


甲選擇採用稅額試算服務完成申報並繳稅2,700元後,憑單申報人A才更正補申報甲的所得憑單,薪資所得增加3萬元,國稅局因此重新依正確資料計算稅額,並通知甲補稅1,500 元。


由於稅額試算服務,政府需依據扣繳單位的憑單資料,計算納稅人的所得稅,若源頭資料不正確,代算的稅款也容易出錯。為提升精確度,並保障納稅人權益,財政部除要求國稅局須加強憑單申報與扣繳檢查外,對於需要補稅的納稅人,亦免責不罰。


財政部提醒,所得及稅額相關資料建檔及歸戶耗時,有建置資料截止期限等不可避免情形,納稅人今(101)年5月申報100年度所得稅時,如發現國稅局提供的稅額試算書表,所載所得、扣繳稅額或可扣抵稅額資料不正確或有遺漏時,可放棄稅額試算服務,自行依正確資料報稅。








圖/經濟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