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屋被課奢侈稅 所得稅跟漲

出售持有二年內的非自用不動產,除了要按實價課徵10%到15%不等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外,財政部也將全面鎖定這類交易案,並要求其房屋交易所得須按「實際交易價格」課徵足額所得稅。

奢侈稅6月1日開徵,財政部全面鎖定奢侈稅課徵案,進一步按市價追蹤出售者的所得稅。此舉代表凡被課徵奢侈稅的不動產賣家,將喪失按較低的房屋評定現值一定比率,繳交財產交易所得稅的權利,售屋所得稅將會倍增。

財政部已要求國稅局全面列管符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交易案件,並在其交易次年申報房屋交易所得稅時,追蹤出售獲利有無按實價報繳所得稅;未按實價繳稅者,均須查明出售成本,改按實價課稅。

舉例來說,甲在99年7月1日以5,000萬元買進位於台北市一棟非自用不動產A(房屋評定現值為500萬元),100年6月30日以6,000萬元出售,因為持有A未滿一年,甲要按出售價6,000萬元的15%,繳交900萬元奢侈稅。

甲在101年5月申報出售A的房屋交易所得稅時,須再按實際售價6,000萬元,減除買進成本5,000萬元,若甲無法區分房屋及土地的各別售價,假設房地比各為50%,1,000萬元中有500萬元是售屋所得。

假設甲除售屋所得500萬元外,還有薪資等其他所得200萬元,合計全年總所得為700萬元,按40%稅率計算,甲要繳280 萬元所得稅,其中售屋所得稅為200萬元。

財政部指出,在無買進及賣出的不動產市價資料前,納稅人可自行選擇按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比率繳交售屋所得稅,稅捐機關不得拒絕,但在奢侈稅開徵後,政府掌握售屋市價,只要再取得包括金融機構貸款資料,或上一手賣家的出售價,即可取得售屋者完整買賣資金紀錄,按市價課徵所得稅已無困難。

以甲為例,在無買賣市價紀錄前,出售的A不動產房屋評定現值500萬元,按北市財交所得額比率37%,換算售屋所得僅185萬元,同樣與甲年薪200萬元併計,總所得385萬元按30%稅率計算,屬於售屋部分的所得稅即降為55.5萬元。

公設地作欠稅擔保 須列徵收補償計畫

財政部指出,納稅人申請以公共設施保留地作為欠稅擔保,該土地須已經當地縣市政府列入徵收補償計畫,否則均不得申請做為欠稅擔保。

財政部指出,台灣省南區國稅局最近接獲納稅人陳情,其因遺產稅補徵案件不服國稅局復查決定提起訴願,因繳納現金有困難,無法繳納半數稅款,為免遭移送強制執行,申請以遺產中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作為訴願擔保,但該土地因未經縣市政府列入徵收補償計畫,遭到否准。財部表示,繼承財產提供擔保的目的,在避免納稅義務人不繳納稅捐時,稅捐機關得就擔保品強制執行取償。因此擔保品應符合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1第4款「易於變價及保管」規定。

海關退溢繳營業稅 當期申報扣減進項

台南市新化區張小姐詢問:本公司收到海關退還進口溢繳營業稅,該筆退稅款應如何處理?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依據財政部92年1月10日台財稅字第0910456851號令規定,營業人取得海關核退進口貨物溢繳營業稅額,係屬進項稅額減少,其與營業人因進貨退出或折讓而收回營業稅額性質相同,故營業人已持憑海關代徵營業稅繳納證扣抵聯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應填具「海關退還溢繳營業稅申報單」,於海關退稅當期申報扣減進項稅額。

營業人如不慎漏未申報上開退稅資料,請儘速向所轄國稅局自動更正補報繳營業稅,以免造成逃漏稅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