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用悠遊卡存發票 五個步驟

稅務問答/用悠遊卡存發票 五個步驟:
彰化縣田中鎮雷小姐問:如何以悠遊卡註冊儲存電子發票?
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答覆:財政部推動電子發票政策,消費者於消費時可利用載具將發票儲存,並由政府幫忙對獎後匯入所註冊歸戶之銀行帳戶,可避免發票遺失或過期,亦得將載具內之發票捐助社福團體,作公益。
以悠遊卡為例,註冊歸戶簡單五步驟如下:消費者持自然人憑證及悠遊卡至統一超商各門市ibon機∕生活∕電子發票∕載具卡片歸戶,(1)插入自然人憑證→輸入自然人憑證密碼後點確認;(2)點選同意接受,並輸入身分證字號後點確認;(3)輸入手機號碼後點確認;(4)輸入電子信箱後點確認;(5)輸入銀行代號及帳號後點確認,即完成註冊。
註冊完後點選繼續歸戶,選擇悠遊卡後並於ibon機螢幕左下方感應悠遊卡,再點選確認,整個註冊歸戶程序即完成。
如想知道全國各地參與電子發票試辦商店地址,可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

生活稅法/綜所稅 不能以非現金抵繳

生活稅法/綜所稅 不能以非現金抵繳:
林先生問:去年我收到公司的員工分紅配股,但我任職的是未上市、未上櫃公司,手中配股仍然無法出售或變現。今年5月報稅時,我能不能以手中非上市股票抵繳綜合所得稅?如果不能用「非現金」抵繳,我能不能延期或分期繳納所得稅?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許祺昌答:
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綜合所得稅必須以現金繳納,不能用非現金方式抵繳」;至於一般民眾耳聞,以非現金抵繳稅捐的方式,主要是針對遺產和贈與稅。
其中,以非現金抵繳遺贈稅的關鍵在於:依法繳稅金額必須超過新台幣30萬元、且納稅義務人有繳款困難等條件,才可以非現金抵繳。
簡言之,綜所稅必須以現金繳納;而遺贈稅則在法定符合條件下,可以用非現金抵繳。
所謂「繳款困難」,主要是觀察納稅義務人的遺產現金是否足夠,並不是以被繼承人的現金為衡量基礎。
例如台塑集團已故創辦人王永慶必須繳納的遺贈稅超過100億元,但王永慶的遺產現金少於100億元,王永慶的家人即可主張以非現金抵繳遺贈稅,王家確實也將王永慶部分名下土地做為抵繳遺贈稅。
綜所稅依法不得分期繳納,但稅捐稽徵法也有例外規定,若納稅年度遇到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納稅義務人得以延期或分期繳納綜所稅;過去發生921大地震或88風災時,災民即可因此分期繳納所得稅,即使分期繳納所得稅,也不能以股票抵繳。
至於遺贈稅則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以2個月為限,分期繳納則必須具備納稅困難、30萬元以上稅額的條件,遺贈稅以分期3年繳納為限。 (許祺昌口述)

稅務問答/購屋兩年內贈屋 免奢侈稅

稅務問答/購屋兩年內贈屋 免奢侈稅:
新北市坪林區張先生問:如果將不動產贈與他人,是否應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答覆: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係對銷售持有期間在兩年以內的不動產課徵,贈與並非銷售,所以不用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惟受贈之不動產於完成移轉登記日起兩年內出售,則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籲請民眾多加注意。

營業登記 一站就搞定

營業登記 一站就搞定:
財政部已明定,透過公司及商業設立一站式繳上申請作業網站,申辦營業登記的公司及合夥組織,可免再檢送公司章程或合夥契約書、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證件等文件至稽徵機關。
政府為簡化開辦企業程序,以便利民眾可在同一網站同時申請公司設立、營業登記、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及核備工作規則等事項,去(100)年5月開始,由經濟部主導,應用網路技術,將跨部會機關所屬申辦業務整合在「公司及商業設立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已可對公司及獨資或合夥企業主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