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使用收銀機開發票 無短漏享獎勵

稅務問答/使用收銀機開發票 無短漏享獎勵:

臺南市張小姐問:營利事業於100年度開始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於隔年度辦理營所稅申報時可享有那獎勵呢?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營利事業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經依規定設置帳簿並記載,而且當年度未經查獲有短漏開發票情事者,自75年度營業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起,可適用下列獎勵規定:(1)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案件,其純益率標準得降低1個百分點。(2)非屬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案件,其所得額標準得降低2個百分點。適用前項規定之營利事業,應於結算申報時檢附稽徵機關核准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函件影本,並在結算申報書第1頁右下端填上核准年月,以憑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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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貨保稅區 誤採零稅率 查

售貨保稅區 誤採零稅率 查:

財政部近日發現,包括科學園區在內的國內七大保稅區,其國內供應商銷貨至區內時,有誤蓋零稅率發票證明章,致使國內企業短漏繳營業稅現象。財政部已要求國稅局展開調查,並訂定輔導期至4月30日,輔導期結束後將全面查稅。


財政部指出,保稅區營業人如在去(100)年6月22日後,誤簽署零稅率發票扣抵聯,使其國內供應商誤以零稅率銷售額申報營業稅者,須在輔導期前儘速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營業稅更正申報;輔導期結束後,再被發現有誤簽署零稅率扣抵聯的保稅區業者,將會被移送偵辦。


保稅區業者蓋錯零稅率發票證明章,多數發生在去年4月營業稅法第7條第4款修正,將銷售給保稅區營業人的零稅率範圍大幅擴大至所有「供營運之貨物及勞務」之後。


財政部說,稅法修正後,營業稅法施行細則也在6月22日配合修正,明訂國內企業銷售至保稅區的貨物,須供外銷並進儲保稅區者,才可適用零稅率,但部分保稅區業者不熟悉稅法規定,因而形成蓋錯證明章讓供應商短繳稅款的情事。


修法前,國內供應商銷售給保稅區的貨物,只限機器設備、原料、物料、燃料及半製品,成品及勞務並不在零稅率適用範圍;修法後則全數鬆綁,但必須是進儲保稅倉庫,接受海關控管並供外銷用的貨物與勞務。


所謂「供營運之貨物及勞務」,是指供經核准在保稅區內從事保稅貨物的貿易、倉儲、物流、貨櫃(物)集散、轉口、轉運、承攬運送、報關服務、組裝、重整、包裝、修理、裝配、加工、製造、檢驗、測試、展覽、技術服務,以及其他經核准經營業務所使用,或供外銷使用的貨物或勞務。


為免蓋錯章的情形擴大,財政部已訂定輔導計畫,由全國五區國稅局輔導保稅區業者正確簽署零稅率發票扣抵聯,並輔導國內供應商依規定報繳營業稅。輔導期自即日起至今年4月30日止。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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