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截止逢周五 不展延

繳稅截止逢周五 不展延:
繳稅截止日如果逢周五,隔日雖為六、日例假日,財政部表示,未在周五繳清稅款者,都屬逾繳案件,滯納罰金仍要自隔周的周一起開罰。
財政部提醒民眾及企業,特別是每2個月要繳納一次營業稅款的營利事業,若繳納稅款截止日為周五時,千萬不要誤以為延後繳稅仍屬合法,未及時繳清稅款即會受罰。
財政部指出,各項稅捐截止繳納日期,如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時,因為金融機構並未營業,納稅人無法繳稅,繳款截止日可自動展延至星期一。依據稅法滯納罰金規定,限繳期限後未繳清稅捐者,每逾2日加徵1%滯納罰金,最高可達本稅的15%。財政部指出,滯納罰金的算法是以法定截繳日後,逾2日起算。
以限繳日為周六為例,由於周六及周日都是假日,其繳納截止日依法可順延至次周的星期一,因此從星期一算起,至星期三當日前繳納稅款,都屬如期繳稅案件,不會被加徵滯納金;但星期四才繳稅者,因已逾期2日,需按本稅加罰1%滯納金。
繳款截止日如遇星期五時,財政部特別強調,因為當天不是假日,金融機構仍有營業,即使周六及周日都是假日,未在周五前完成繳稅者,延至星期一繳納,即會因逾期2日(周六及周日),星期一開始就要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
財政部特別提醒,營業稅兩個月報繳一次,營業人每逄單月15日以前,需報繳其上兩個月的營業稅。若單月15日適逢周五,營業人千萬不要誤以為可以順延至周一繳稅,否則即會受罰。

稅務問答/主動補繳所得稅 加計利息免處罰

稅務問答/主動補繳所得稅 加計利息免處罰:
內埔鄉民眾徐小姐來電詢問:因工作繁忙,忘了申報100年度綜合所得稅,該如何處理?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答覆:100年度綜合所得申報已於101年5月31日截止,提醒尚未申報或發現有漏報所得的民眾,儘速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補報。另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凡納稅義務人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即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其應補繳稅款應自原繳納期限截止次日起,至補繳日止,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免受處罰。
該所指出,100年度所得未達課稅標準的民眾,可免辦理結算申報。惟如有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者,仍應辦理結算申報,才可領取退稅款。另依規定,納稅義務人在課稅年度的前一年度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才有可能為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對象。

30天內 災民可申請稅捐減免

30天內 災民可申請稅捐減免:
蘇拉颱風造成新北市多處淹水,新北市稅捐處提醒災民,30日內申請減免稅捐以維護自身權益;稅捐處昨天向災害應變中心索取受災戶資料,並主動派員到災區勘察了解損害狀況。
稅捐處說,房屋因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的民眾,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地價稅全免。
牌照稅方面,汽車和151cc以上的機車泡水受損需修復才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可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可持監理單位核發證明文件,向稅捐處申請。
稅捐處說,娛樂業因災害而無法營業者,可向稅捐處申請扣除未營業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娛樂稅。
有稅捐減免需要的受災民眾,可到新北市政府稅捐服務網http://www.tax. ntpc.gov.tw/下載相關書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稅捐減免。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86969詢問。

奢侈稅 自首補報繳免罰

奢侈稅 自首補報繳免罰:
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未在法定期限內,申報及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在未經他人檢舉或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者,可以僅加計利息補稅,免予加處罰鍰。
依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納稅義務人銷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的都市土地,除屬自用等情形外,應在訂定銷售契約之次日起30日內計算應納稅額,自行向公庫繳納奢侈稅,並填具申報書及檢附相關文件,向戶籍或營業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財政部說明,A在101年8月6日訂定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出售其持有期間2年內的不動產,依規定應自101年8月7日起30日內(即至101年9月5日止),自行向公庫繳納並完成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若A未在規定期限報繳,一旦經人檢舉或經稽徵機關查獲,除依法補徵所漏稅款外,還將面臨按最高漏稅額3倍計算的高額罰鍰。

賣自宅免奢侈稅 外人適用

賣自宅免奢侈稅 外人適用:
短期買賣房產,排除課徵奢侈稅對象擴及外國人。財政部同意,持有居留證且同一課稅年度在台住滿183天的外籍人士,出售持有未滿2年的自用房產,可以免徵奢侈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主要是針對短期買賣,非供自住不動產行為課徵的稅捐,目的為抑制短期投機炒作,促使房地產回歸合理正常市場交易。自民國100年6月1日起開徵以來,國庫收進屬於短期買賣非自用房產的奢侈稅收約已達40億元。

財政部指出,奢侈稅的課徵對象,屬於不動產部分已排除自用不動產,也就是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棟房產且做自住使用者,不論持有年限多長,出售時都不必課徵奢侈稅。但是,自用住宅出售時免徵奢侈稅的條件之一,必須辦妥設籍手續。
財政部近日指出,外籍人士在台購入房產,因為無法辦理戶籍登記,縱使出售屬於自住的房產,只要持有期間未達2年,就會被課徵奢侈稅。
為合理化外籍人士出售在台持有房地產的奢侈稅課徵規定,財政部決定比照國人,有條件放寬外籍人士出售自用不動產的奢侈稅課徵限制。
依財政部規定,凡是無法辦理戶籍登記的外僑出售中華民國境內持有未滿2年的房地,如在出售房地前1年內,在臺居留滿183天以上,並在該地辦妥外僑居留登記,即可准以外僑居留登記的登記地址,視同在該處辦竣戶籍登記。
稅捐機關只需查明該外僑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且持有期間並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等情形,外僑居留登記手續已辦妥者,即等同已符合「辦竣戶籍登記」的要件,准予適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免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這項放寬規定的行政命令已經發布,財政部指出,在台辦妥外僑居留登記的外籍人士,今後出售符合自用住宅規定的不動產,已不會再因持有年限未達2年,被按不動產的出售價格,加徵10%或15%的奢侈稅捐。

會計師訂收費標準 遏阻殺價

會計師訂收費標準 遏阻殺價:
避免殺價競爭,會計師公會最近訂定「收費參考標準」,擬以投入「工時數」作為收費參考,預計年底前完成。未來收費低於參考標準的事務所,公會雖沒有權力懲處,但仍會由委員會做內部檢核,若審計程序等有問題,將上報給證期局。
此外,公會也與金管會研擬,將收費過低的案件,列入金檢對象的參考指標。
金管會日前邀各會計師事務所開會,會計師界提到,原先會計師法允許訂定收費標準,但修法後取消該條文,導致會計師目前執業沒有可參考的收費標準,造成殺價亂象,決定由會計師公會出面,訂出執業收費參考標準。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理事長張威珍表示,過去由於收費過低或審計工時過少,連帶會有審計品質的風險疑慮,目前與金管會討論,是否將收費過低的案件,納入金管會抽核的參考標準之一。
會計師全聯會秘書長游智慧指出,金管會曾提出,希望會計師收費不要訂定絕對金額,因此收費參考標準朝「工時數」訂定。初期以公開發行公司為對象,將依照企業資產總額、營收規模,設定審計業務適當的區間工時數,如營收超過10億元,設定800到1,200小時,藉此制訂收費參考。
游智慧說,細節還要依照產業複雜度、特殊需求,人力等條件等,有所調整,目標年底前完成收費參考標準。
不過,依據公平法規定,若強制統一收費標準,會有壟斷嫌疑,因此會計師公會不會強制要求事務所遵從收費參考標準,但為防止過度削價競爭,公會仍需有監理配套。
游智慧指出,公會內部監理,將由紀律委員會出面,檢核工時過短、收費過低的案件,確認審計程序有無缺漏,如有缺失,將上報至證期局。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執行長于紀隆認為,事務所面對企業需求變數太多,參考收費標準不一定能全盤考量,但實務上遇到很多因收費標準不明,亂開價的情形存在,連帶品質不佳提高企業風險,建議儘快讓收費參考標準出爐。

風災減免 30日內申請

風災減免 30日內申請:
蘇拉颱風來襲,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昨(2)日表示,民眾若因颱風造成災害損失,可在30日內向稅捐處申請減免稅捐,包括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和娛樂稅,都在減免範圍內。
新北市稅捐處表示,房屋稅部分,若房屋因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則免徵房屋稅。
地價稅方面,若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以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地價稅全免。
稅捐處表示,汽車和151毫升以上的機車,若因風災泡水受損,須修復才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而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應檢具監理單位核發的證明文件,向稅捐處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
娛樂稅部分,稅捐處表示,若查定課徵娛樂業的對象,因風災無法營業,可向稅捐處申請扣除未營業的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娛樂稅。

稅務問答/車輛復運進口 原貨免奢侈稅

稅務問答/車輛復運進口 原貨免奢侈稅:
汐止區黃先生問:進口高價小客車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實施後運往國外維修後復運進口,應否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北區國稅局汐止稽徵所答覆:依特銷稅條例規定,進口完稅價格達300萬元小客車,應於進口時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次依同條例施行細則第27條第1款規定,已稅特種貨物因故退回原廠整理後,該特種貨物品質、外觀、形狀及售價均未變更者,應認屬「原貨」,得免稅復運出廠。對於進口特種貨物運往國外維修案件,參照上開規定立法意旨,如其品質、外觀、形狀及單價均未變更者,也應認屬原貨復運進口,如該特種貨物運往國外維修時,確已完納特銷稅,免再課徵特銷稅。

藥物銷至藥局 發票有學問

【經濟日報╱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2012.07.30 03:22 am

藥商販售藥物給藥局時,由於藥局兼具藥品販售及藥劑師調配兩種功能,等同具有執行業務者及營業人雙重身分,應開立何種發票產生疑慮。北區國稅局依財政部函令解釋,若為醫生處方藥應開立二聯式發票;藥劑師指示用藥或成藥等則為三聯式
就藥商而言,銷售貨物與營業人,開立三聯式發票,有助於藥局支付進項稅額並得扣抵其銷項稅額;若未依規範另開立二聯式發票,稽徵機關將依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處罰。
至於相關收入,因屬提供藥品調劑、供應的專業性勞務,將認定為主持藥師、藥劑生的執行業務所得,依所得稅法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國稅局官員指出,如果屬於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或其他貨物,將被認為是藥局因為營業需求進貨,必須開立三聯式發票,認定屬於營業人身分,收入必須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也提醒,一旦同時擁有執行業務者及營業人身分的藥局,除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外,尚須辦理營業登記,避免漏報營業稅。
【2012/07/3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賣非純金幣 要課徵營業稅

稅務問答/賣非純金幣 要課徵營業稅:
三重區周小姐問:銷售紀念幣可否免徵營業稅?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答覆:營業人銷售非以純黃金鑄造紀念幣,無免徵營業稅適用。若該紀念幣具法償效力,則按紀念套幣銷售額扣除面額之差額課徵營業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的金飾或飾金免徵營業稅,係指純金的黃金條、塊、片。從而,可免徵營業稅的金幣,自以一定規格純黃金鑄造貨幣及紀念幣為限。例如:銷售白金幣,外國某政府發行23k黃金鈔票,非以純黃金鑄造,其銷售額應依法課徵營業稅。該所補充說明,營業人銷售紀念幣縱非以純黃金鑄造,如具法償效力,面額固定有流通性,兼具貨幣與貨物雙重性質,則按紀念套幣銷售額扣除面額差額課徵營業稅。

稅務問答/出示愛心碼 可捐電子發票

稅務問答/出示愛心碼 可捐電子發票:
嘉義市陳小姐問:曾於參加公益活動時,拿到社福團體發的「愛心條碼」,請問愛心條碼有什麼功能?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目前國稅局推廣電子發票,社福團體提供愛心條碼即所謂「愛心碼」,自101年7月1日起,民眾可於實體消費通路電子發票開立店消費時出示愛心條碼,就可將該筆電子發票直接捐給愛心碼所屬社福團體。「愛心碼」除了透過社福團體提供,民眾可自行至整合服務平台列印,減少紙本電子發票的印製,達到節能減碳的目的。

證所稅開徵 節稅…先保存交易紀錄

證所稅開徵 節稅…先保存交易紀錄:
證所稅昨(25)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確定明(102)年起開徵,如何節稅成為投資人關心議題。會計師指出,證所稅節稅空間可分為成本認定、長期持有與觀察交易量三部分;最基本的動作,是要養成保存交易紀錄的習慣,在需要節稅或認為被多課稅時,才有資料出示,維護自身權益。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長張芷說,如何從證交稅課徵中節稅,首先要觀察課徵流程:收入-成本=所得,但由於台灣證券交易相當透明,證券商方面都找得到紀錄,因此具體的收入金額幾乎沒有更動的可能,想要改變所得額節稅,只能從成本認定下手。

稅務問答/欠稅遭限制出境 提供擔保可解除

稅務問答/欠稅遭限制出境 提供擔保可解除:
嘉義市楊先生問:個人前因欠繳稅款100萬元以上被限制出境,嗣後辦理分期繳納並繳清部分稅款,欠稅餘額已低於100萬元,為什麼還沒解除限制出境?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規定,納稅義務人個人欠繳稅捐100萬元以上或營利事業欠繳稅捐200萬元以上者,稅捐稽徵機關得報請財政部核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該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而納稅義務人被限制出境後,必須繳清全部欠稅或提供相當擔保,才可解除限制出境。
本案楊先生雖然繳納部分稅款,仍然無法解除限制出境,楊先生如果真有重要事件必須出國,可提供相當擔保即可解除限制出境。

替代役男薪資 要課稅

替代役男薪資 要課稅:
替代役男薪資也要課稅。財政部昨(18)日明令,替代役領取的薪資,自101年起,應比照義務役與職業軍人報繳所得稅。替代役領取的薪資,明年5月須首度報繳所得稅。
財政部指出,替代役目前分成一般替代役與研發替代役(即國防役),不論屬於何種性質的替代役,也不論其薪資是由國庫或服役企業支付,包括薪資、專業加給、地域加給與扣除管理加給部分的年終工作獎金,應自101年起課稅。
財政部昨天發布最新規定,100年12月31日以前,一般替代役役男及研發替代役役男的薪餉,可適用100年1月19日修正前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款有關現役軍人薪餉免納所得稅規定。
但因應現役軍人自101年元旦起課徵所得稅,替代役役男自101年度起支領薪餉,也應比照按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薪資所得規定課徵所得稅。
配合課稅並協助內政部釐清替代役役男所支領的各項給與所得稅徵免情況,財政部也明訂國防役男領取的主(副)食費、住宿津貼與管理加給,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第1 項第5款規定,可以續享免稅。
替代役男薪資比照職業軍人等自101年起納入課稅後,財政部也明訂其溢領所得退還時的所得減除原則,應以實際領取年度為更正調整年度。
財政部舉例,若溢領所得屬於100年底前的免稅薪資所得,返還年度縱使在101年,也不得再自101 年所領取的課稅所得中減除;反過來說,若溢領所得是在101年後,繳回年度如果為102年,減除這筆溢領所得的年度仍是101年。

稅務問答/銷售檸檬汁 免課營業稅

稅務問答/銷售檸檬汁 免課營業稅:
芬園鄉藍小姐問:檸檬榨汁銷售是否應課徵營業稅?
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答覆:檸檬經簡易壓榨程序取得原汁,以冷凍(藏)保鮮貯存,再分批銷售,屬農產原料供應型態,可免徵營業稅。依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9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6條之3第2項規定「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19、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本法第8條第1項第19款所稱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指下列情形之一者:1.未經加工之農、林、漁、牧原始產物及副產物。2.僅經屠宰、切割、清洗、去殼或冷凍等簡單處理,不變更原始性質,且非以機具裝瓶(罐、桶)固封之農、林、漁、牧產物及副產物。但與其他貨物或勞務併同銷售者,不包括在內。3.其他經財政部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認定者。」

稅務問答/免徵贈與稅農地 5年內出租需補稅

稅務問答/免徵贈與稅農地 5年內出租需補稅:
新北市淡水區劉先生來電詢問:其去年取得父親贈與1筆農地,並申請依法免徵贈與稅,近期想將該農地出租予他人設立工廠,是否需補徵贈與稅?
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答覆:依法申請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之農業用地,繼承人或受贈人自承受或受贈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應追繳應納稅賦。
但若該土地承受人或受贈人死亡、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不在此限。

身心障扣除額 擬擴大適用

身心障扣除額 擬擴大適用:
各區國稅局已接到財政部指示,將依大法官701號解釋令內容,研擬擴大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適用範圍,包含非健保但合法的醫院,在家長期照護等都將列入適用範圍,至於是否獨立出來,增設居家照護特別扣除額的新項目,還待觀察。
立委陳學聖日前召開記者會,指稱曹姓民眾從民國89年至96年,包含醫療耗材、人力支出和運送費用,花費近新台幣1,000萬元。但在申報94年綜所稅時,將父親的在家長期照護醫藥費列報扣除,遭到國稅局以「部分金額非法定醫療院所的就診費用」駁回,僅能抵免醫院特別護士的費用。曹姓民眾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釋憲,最後根據大法官701號解釋令判決認定,住院長期照顧與居家長期照顧權益應平等。
國稅局人員說明,所得稅法中,對於醫療列舉扣抵範圍,原本僅規定一個概括範圍,包含健保給付等醫院,既然大法官已經出示解釋令,財政部已要求針對解釋令內容,研擬擴大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適用範圍,將其他合法醫院與在家長期照護費用等,一同列入抵免適用範圍。
目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必須是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3款規定的嚴重病人,每人抵免上限是10萬4千元。
CN

稅務問答/房子無償供人使用 照當地租金核課

稅務問答/房子無償供人使用 照當地租金核課:
板橋區林小姐問:將房子無償借給朋友做生意,他並沒有開扣繳憑單給我,為何國稅局核課我一筆租金收入?
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答覆:納稅義務人將財產無償借予他人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於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未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或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者,稽徵機關將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補稅。按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者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所稱他人,係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之個人或法人。林小姐將房子借與他人供營業用,國稅局係依上開規定,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
CN

稅務問答/參加公會教育訓練 執業者列單申報

稅務問答/參加公會教育訓練 執業者列單申報:
新北市新莊區邱小姐問:執行業務者支付教育訓練費用,是否應列單申報?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執行業務者派員參加所屬同業公會,舉辦教育訓練課程支付的教育訓練費用,自101年1月1日起,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並填發免扣繳憑單。
該所說明:營利事業或執行業務者所屬同業公會,如已就其舉辦教育訓練課程收取之費用依法開立統一發票者,營利事業或執行業務者得免就該教育訓練費用列單申報及填發免扣繳憑單。
CN

問答/旅行社代訂飯店 不須開立發票

問答/旅行社代訂飯店 不須開立發票:
臺南市賴小姐問:請旅行社代訂暑假的飯店,支付旅行社費用後,僅收到代收轉付收據,未收到統一發票,請問旅行社有漏開統一發票嗎?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旅行社幫消費者代訂飯店,僅須開立代收轉付收據,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該分局說明,依財政部相關函釋規定,旅行業者開立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範圍,包括一、國內外及大陸旅行團團費。二、代訂國內外及大陸地區飯店、車、船、門票。三、代辦簽證工本費。四、其他代收轉付營業項目。目前旅行社只要從事與旅遊活動相關的業務,均得開立「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無須開立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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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交際費逾規定限額 不得改列其他費用

問答/交際費逾規定限額 不得改列其他費用:
臺南市許小姐問:因業務需要而招待客戶的支出,是否因交際費超限而改列其他費用?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營利事業列報交際費,應依規定取得憑證,且須與業務有關才可認定,全年支付總額不得超過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0條規定之限額,且不可因交際費已超過規定限額而改列其他費用。該分局查核A公司列報交際費超過限額,將該項支出轉列報於其他費用;分局將其費用轉為交際費後,以申報金額超過限額予以剔除,並核定補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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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紙本電子發票 可作廢重打統編

稅務問答/紙本電子發票 可作廢重打統編:
嘉義市邱小姐問:至超商購物,開立紙本電子發票時忘了告知統編,發票上未登打統編,該如何補救?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應另行開立,並將誤寫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黏貼存根聯上,於當期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故未登打統編發票,可攜帶該發票收執聯至超商作廢並另行開立紙本電子發票即可。

稅務問答/配偶拋棄繼承 節稅效果恐較差

稅務問答/配偶拋棄繼承 節稅效果恐較差:
台南市吳太太問:其先生遺產要全部給孩子繼承,倘其拋棄繼承,所繳遺產稅有無影響?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如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配偶,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45萬元配偶扣除額,惟如配偶拋棄繼承時則不得扣除該扣除額。又民法規定,繼承人間得自行協議分割遺產,各繼承人取得多少繼分遺產,民法並未限制。所以吳太太如申請拋棄繼承,在計算遺產稅時則不得扣除445萬元配偶扣除額;而未拋棄繼承僅於遺產協議分配時協議不分配,遺產稅時仍得扣除445萬元,按現行稅率10%計算兩者應納稅額相差高達44.5萬元,故不拋棄繼承較具節稅效果。另外繼承人就稅後遺產辦理協議繼承或分割登記時,每一繼承人所取得遺產雖不平均,仍不算係贈與行為,不須申報贈與稅。

稅務問答/商品列報災損 須先報請勘查

稅務問答/商品列報災損 須先報請勘查:
嘉義市陳小姐問:本公司經銷家用電器,因泰利颱風致商品受潮變質無法銷售,如何申報災害損失?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營利事業因風災、水災等不可抗力災害損失的扣除,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該管稽徵機關派員勘查,經核定後,得於辦理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變質商品應檢具的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為變質品照片(需加註日期)、保險公司出具的損失清單(未投保者免附),並填具「營利事業原物料、商品變質報廢或災害申請書」,若仍有疑問,請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查詢。

稅務問答/非自願性出售房產 附證明免奢侈稅

稅務問答/非自願性出售房產 附證明免奢侈稅:
新莊區耿小姐問:因家庭變故、感情生變及資金需求等,欲出售房地,是否得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2款規定,係對符合所有權人與配偶、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屋,已辦妥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以換屋購買新房地以致持有2屋者,除合理常態移轉之先購後售方式換屋,另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致須出售新房地情事為前提,得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因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新房地,納稅義務人可於銷售契約次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稅務問答/被繼承人喪葬扣除額 一律111萬元

稅務問答/被繼承人喪葬扣除額 一律111萬元:
台南市仁德區林先生問:被繼承人喪葬費扣除是否須檢附證明文件?可扣除多少?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被繼承人喪葬費用之扣除,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0款規定,不得按實際支出全數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一律以111萬元計算(94年12月31日以前為100萬元),免附證明文件。但假如被繼承人是經常居住在國外的我國國民或是外國人,那麼只有在我國境內發生的喪葬費才可扣除。

卡債減免非屬所得 免繳綜所稅

卡債減免非屬所得 免繳綜所稅: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昨天表示,「卡債族」若依法與金融機構達成協商,債權銀行同意減免債務,卡債族免繳「卡債減免」的綜合所得稅,但銀行得列舉呆帳扣抵損失,等於國庫減少稅收。
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說,有民眾致電詢問,一般債務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所解決的債務,是不是金融機構對債務人的贈與?債務人是否應課徵綜所稅?
他表示,卡債族依法與金融機構協商,若金融機構沒有藉由無償免除債務,以達無償移轉財產目的,財政部賦稅署日前議決,銀行因此所免除的利息、手續費、信用貸款動支費、本金等,並非「贈與」,也不是債務人「所得」,所以債務人不必繳納綜所稅。
周賢洋指出,卡債問題一度延燒,除了造成金融機構呆帳,甚至容易引發社會問題;銀行將卡債債權列為呆帳扣抵損失,國庫雖會減少稅收,「這也沒有辦法,因為政府必須出面解決問題,不能太在乎稅收損失」。
至於國庫將短收多少稅收?周賢洋說,這部分牽涉個人隱私,卡債族和每間債權銀行協商的條件都不一樣,不會刻意去統計這些資料。

小店戶改用發票 精算營業額

小店戶改用發票 精算營業額:
適用擴大書面審核報稅的小規模營利事業,年度中轉換為使用統一發票的一般企業,財政部規定,其未使用發票期間的查定營業額,需與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額合併計算,年營業額逾3,000萬元以上者,不得再適用擴大書審報稅。
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計算小規模營利事業的營利所得,是以財政部每年訂頒的擴大書審純益率為準。例如年營業額1,000萬元的小規模企業,其適用純益率為6%者,代表其應課稅所得即為60萬元(1,000萬元x6%)。
財政部指出,小規模營利事業的營業額多數由稅捐機關查定,當查定營業額達到每月20萬元水準時,即需核定使用統一發票。當營業人如在年度中轉換為使用發票身份,財政部規定,其適用擴大書審營業額的計算,應將查定營業額合併已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額一併申報。
同時,小規模營利事業在免用統一發票期間的實際營業額,如經調查發現高於查定營業額時,應改按實際營業額為準,併計使用統一發票後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數超過3,000萬元者,即不得適用書面審核規定申報所得稅。
舉例來說,假設A商號原為免開立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利事業,100年4月以後改為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100年1至3月份免用統一發票期間的查定營業額為15萬元,但經調查發現實際營業額為20萬元,依據財政部規定,免開立統一發票期間的營業額,即應以實際營業額20萬元為準。
因此當A商號在100年4至12月轉換為使用統一發票商號時,假設已開立統一發票營業總額為980萬元。財政部指出,A 商號100年度應申報的營業收入即為1,000萬元(20萬元+980萬元)。
由於A商號全年營業收入總額仍在3,000萬元以下,符合「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仍可適用擴大書面審核。假設A商號為糕餅麵包店,其純益率為6%,課稅所得額即為60萬元,按營所稅率17%計算,A商號100年度應納營所稅額為10.2萬元。
財政部提醒,小規模營利事業在年度中途改為使用統一發票商號,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時,應留意全年營業收入的計算,以免漏報營業收入,導致違反稅法規定遭受處罰。

閱報秘書/擴大書審

閱報秘書/擴大書審:
「擴大書面審核」也簡稱為擴大書審,是財政部為便於稽徵,針對全年營業額在3,000萬元以下的營利事業,規定凡是依據財政部所訂純益率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並繳稅者,稅捐機關即會採用書面審核其申報案件,減少查帳。
擴大書審案件因此具有減輕彼此稽徵查核壓力的效果。
舉例來說,甲公司民國100年度營業額為1,000萬元,假設財政部訂定其行業的擴大書審純益率為8%,依據現行營利所得稅率為17%計算,甲公司應納的所得稅額即為(1,000萬元×純益率8%)×17% =13.6萬元。
換句話說,在擴大書審制度下,甲公司繳納的所得稅只要不低於13.6萬元,國稅局通常即會依其申報並降低查帳比率。

義賣購書收據 不得扣除

義賣購書收據 不得扣除:
民眾自義賣書展購書取得的收據,財政部表示,不屬於捐贈節稅的扣除範圍,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不得用來做為節稅憑證。
財政部表示,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1規定,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對政府機關或符合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的捐贈,可在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做為列舉扣除額申報節稅。
財政部指出,民眾參與義賣活動,支付價款與取得商品之間,因為明顯有對價關係,不屬於無償捐贈性質,因此不得適用列舉扣除額的捐贈抵稅規定。

稅務問答/國外施工收入 免報繳營業稅

稅務問答/國外施工收入 免報繳營業稅:
臺南市高小姐問:受國內營業人委託到國外展覽會場施作裝潢工程所取得的收入是否應開立發票,報繳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因營業人施作的展覽會場在國外,故勞務的提供地及使用地均在國外,非屬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勞務,其施作工程取得之收入,非屬營業稅課徵範圍,毋須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如以承攬轉包方式委託國外廠商施作賺取收付款差額,或以居間仲介方式收取佣金收入,即使負設計、施工、延遲完工賠償及瑕疵擔保等責任,因該勞務係營業人在國內提供、國內使用,且勞務屬性與外銷無關,應依收取轉付差額或取得之佣金收入,按5%徵收率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課徵營業稅。

稅務問答/查調課稅資料 須備妥身分證

稅務問答/查調課稅資料 須備妥身分證:
台南市永康區葉先生問:申請財產、所得等課稅資料,可不可以駕駛執照或健保IC卡作為身分證明文件?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駕駛執照、健保IC卡及殘障手冊雖均係由政府各相關機關所核發之證明文件,惟因上開證明文件係各業務主管機關依其主管之相關法規所製發之專屬用途文件,與國民身分證相較,不僅申辦、審核程序不同,其用途亦不盡相同。
基於課稅資料安全性之考量,納稅義務人至稅捐稽徵機關之全功能櫃台申辦查調相關課稅資料時,仍應檢附國民身分證作為身分證明文件。

稅務問答/房貸利息列扣 每年上限30萬

稅務問答/房貸利息列扣 每年上限30萬:
平鎮市陶小姐問:綜所稅申報扣除購屋借款利息,其相關規定為何?
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答覆: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所支付利息,可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舉扣除。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如欲列報減除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該房屋應符合以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名義登記為其所有,並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該地址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納稅義務人可取具向金融機構辦理房屋購置貸款所支付當年度利息單據正本或繳息清單正本申報扣除,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額以不超過300,000元並以1屋為限,且應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以其餘額申報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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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製藥酒用酒精 須課菸酒稅

稅務問答/製藥酒用酒精 須課菸酒稅:
臺南市新營區某藥廠曹小姐問:因製藥需要而使用之未變性酒精,是否應課徵菸酒稅?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依菸酒稅法第2條第3款規定「酒」定義,係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之飲料」、「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其他製品」。
經過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屬藥品之藥酒,本質上仍屬含酒精之飲料,因此,其所使用之未變性酒精符合上開「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規定,故其所使用之未變性酒精仍應依法課徵菸酒稅。
至於,供製藥酒以外之製藥工業使用部分,其所使用之未變性酒精既非作為調製「酒」之用,即不符菸酒稅法第2條第3款規定「酒」的定義,應免徵菸酒稅。
納稅義務人得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檢附經經濟部工業局同意或證明用途之文件,據以適用免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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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列損無原始憑證 自動補繳免罰

問答/列損無原始憑證 自動補繳免罰:
樹林區黃先生問:營利事業的費用或損失未取得原始憑證,若不慎申報該如何處理?
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答覆:依營所稅查核準則第67條規定,營利事業費用及損失,未經取得原始憑證,或經取得而記載事項不符者,不予認定。前項費用或損失,如經查明確無支付事實,而係虛列費用或損失逃稅者,應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罰。
營利事業若不慎申報該筆費用或損失,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人員進行調查前,營利事業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僅須就該項稅捐原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補繳之日止,依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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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繼承存款20萬內 得逕移轉提領

問答/繼承存款20萬內 得逕移轉提領:
永康區李小姐問: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銀行存款10萬餘元,是否應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俟取得繳清或免稅證明,才可向銀行辦理繼承移轉或提領?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依財政部84年3月15日台財稅字第841611225號函規定,被繼承人在金融機構及郵政儲金單位之存款,繼承人於辦理該項存款之繼承移轉或提領時,該項存款餘額在20萬元以下者,可免檢附稅捐稽徵機關核發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惟該項存款仍應依法列入被繼承人之遺產總額內,申報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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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售外國有價證券 須申報營所稅

問答/售外國有價證券 須申報營所稅:
臺南市陳小姐問:營利事業出售外國政府或公司發行有價證券所取得的收益,是否可以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停徵所得稅適用範圍,以我國證券交易稅條例所稱有價證券為限,尚不包括外國政府或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所以,營利事業出售外國政府或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所取得之收益,應與其國內營利事業所得合併申報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之1有關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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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無盈餘 不得配息分紅

公司無盈餘 不得配息分紅:
股東會旺季到來,對於股息及紅利分配,經濟部公司法已有重大修正,並自今年起適用。經濟部提醒投資人及公司,只要公司無盈餘,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公司無虧損時,可彈性運用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可發行新股或現金給股東。
公司法去年有多項修正,強化公司治理外,並針對公司營運做多項放寬,全部自今年起適用。公司可多加利用,提高營運彈性。
首先是關於股息及紅利分派,以及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的使用。
原本規定公司無盈餘時,原則上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但有例外,即法定盈餘公積已超過實收資本額50%得以其超過部分分派股息及紅利。去年修法取消「例外」,理由是,公司沒有盈餘,就不該分配股息及紅利。
經濟部也修正公司法第241條第1項及第3項,對於無虧損公司,得將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得以現金發放給股東。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李鎂表示,有鑑於部分公司已累積大量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如能發現金,不僅更具彈性,也可防止股本不斷膨脹,致稀釋股東權益。並有利公司維持穩定股利發放政策,以利吸引外來投資資金。
第二,經濟部修訂公司法第249條第一款,放寬公司發行無擔保公司債的規定。原條文針對先前發行公司債一旦發生違約、遲延支付本息情況,就永久不能再發無擔保公司債;但考量有些公司已清償先前債務,且努力改善經營體質,已成為穩定健全公司,因此已修法放寬,在違約或延遲支付本息事實了結日起,3年內不得發無擔保公司債;換言之,3年後即可發無擔保公司債。
第三,修正第158條,取消公司僅能以盈餘或發行新股所得股收回特別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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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列報外銷損失 須附證明文件

問答/列報外銷損失 須附證明文件:
三重區唐小姐問:列報外銷損失的相關規定?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答覆:做生意難免會有風險,尤其是外銷業者有多種可能造成損失的情形。
例如買賣契約經雙方解除或變更、因違約而須給付買方賠償金、因遭受風災或水災等天災,甚至是運輸途中都可能讓外銷業者遭受損失。
當外銷業者發生上述外銷損失時,可提出相關損失及支付賠償的證明文件,經國稅局查核確實應由外銷業者負擔的話,可就損失金額減除保險理賠金額,核定為外銷業者當年度的外銷損失,從所得額中減除。
至於外銷業者發生外銷損失時,應準備的文件有:買賣契約書、國外進口商的索賠文件,每筆50萬元以上的損失,還要加附國外公證或檢驗機構出具足以證明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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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分次買地售地 分按時點計稅

問答/分次買地售地 分按時點計稅:
臺中市宋先生問:分次取得之土地,如分次出售,如何計算適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之持有期間?
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答覆:所有權人分次取得之土地如分次出售。如能確認出售之持分土地係在何時取得者,其適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持有期間應按各該取得日計算至訂定銷售契約日計算;倘確認出售持分土地取得時點有困難者,應按各次取得之比例認定。
舉例說明:王君於93年7月及99年8月分別取得權利範圍各為1/4及3/4之A土地,A土地為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如王君於101年3月僅出售A土地之1/2權利範圍,且確認其取得時點有困難,則認定出售A土地之1/8部分其持有期間已逾2年,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另出售之3/8部分因持有期間未達2年,除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免稅規定外,應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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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延遲報營所稅 核課期達7年

問答/延遲報營所稅 核課期達7年:
內埔鄉李小姐問:營利事業如未依規定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核課期間有何不同?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答覆:依稅捐稽徵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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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債權列報呆帳 當心常犯4錯

問答/債權列報呆帳 當心常犯4錯:
屏東市陳小姐問:無法收回債權列報呆帳損失,相關規定為何?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應取具郵政事業已送達之存證函、已拒收或人已亡故為由退回之存證函或向法院訴追之催收證明做為佐證列報呆帳損失。申報時常見以下錯誤:(1)誤將尚未逾期2年之債權列報呆帳。(2)未依規定取得郵政事業已送達之存證函或法院催收證明。(3)存證函寄送地址非債務人倒閉或他遷不明前之地址。(4)債務人居住國外,未取得債務人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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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紙本電子發 票分二、三聯式

問答/紙本電子發 票分二、三聯式:
和美鎮陳先生問:請問紙本電子發票如何成為會計憑證報帳?紙本電子發票上印有格式代號21或22意義為何?
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答覆:營業人可直接持印有統編之紙本電子發票報帳核銷(亦可以直接黏貼於傳票上)。如果模糊了,可以工商憑證登入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統一編號查詢發票資訊並下載作為會計憑證。紙本電子發票上印有格式代號21代表為進項三聯式、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格式代號22代表為進項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載有稅額之其他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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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股東可扣抵帳戶 清算完結日申報

問答/股東可扣抵帳戶 清算完結日申報:
臺南市東區陳小姐問:公司應於何時辦理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資料的申報?如未依規定申報,有無處罰的規定?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營利事業應於辦理每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列上一年內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資料,併同結算申報書申報稽徵機關查核。但營利事業遇有解散或合併情事者,應於清算完結日或合併生效日辦理申報。營利事業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或未據實申報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資料,應處新臺幣7,500元的罰鍰,經稽徵機關通知逾期仍不補報者,得按月連續處罰至依規定補報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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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列仲介佣金 不能憑一張紙

認列仲介佣金 不能憑一張紙:
進出口商業務上常借重經紀人、代銷商或代理商協助,拓展市場爭取訂單,必須支付佣金。公司結算申報時要認列仲介佣金,須證明兩家公司往來的「仲介事實」,不能僅靠一紙佣金契約,否則將無法扣抵營業所得稅。
南區局日前查核某機械製造業A公司97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案,A公司與美國B公司,同屬某國際集團子公司,A公司97年列報給付B公司佣金支出新台幣500多萬元。A公司表示,由於B公司將台灣客戶移轉給A公司,A公司依照銷售淨額4%給付佣金給B公司,並提出佣金合約及支付憑證資料佐證。
但南區局認為,這只是集團內部互相轉移銷售對象,A公司無法提出B公司仲介事實的證明文件,未准許A公司列報500多萬佣金支出。 提起行政訴訟後,經最高行政法院仍判決A公司敗訴。
南區國稅局表示,光憑契約書不足以證明真有仲介事實,公司應該準備雙方簽訂契約之前,往來的文件資料等。以這起案件來看,A、B公司的佣金銷售合約只有大致說明,由於B公司移轉現有的台灣客戶,A公司同意按產品銷售淨額,扣除折讓、折價及退回後4%支付佣金給乙公司。但並未約定B公司應盡哪些仲介義務?A公司也無法提出B公司仲介勞務事實的證明文件,無法認定A公司佣金支出的必要性、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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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捐款私校基金會 得全數列為費用

問答/捐款私校基金會 得全數列為費用:
虎尾鎮俞小姐問:營利事業對於私立學校捐贈有何相關規定?
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答覆:依所得稅法規定,凡對於合於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機關、團體之捐贈,以不超過所得額10%為限;但依私立學校法第62條規定,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未指定對特定學校法人或私立學校捐款,得全數列為費用;其指定對特定學校法人或私立學校捐款,以不超過所得額25%為限。未透過「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對私立學校捐贈,以不超過所得額10%為限。納稅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

稅務問答/房屋無償出借 非營業使用才免稅

稅務問答/房屋無償出借 非營業使用才免稅:
雲林縣虎尾鎮王先生問:將房屋無償借與他人使用,應如何才可免課租賃所得?
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答覆:房屋借與他人(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之個人或法人使用者),必須確係無償,且非提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並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無償借用契約,經雙方當事人以外的2人,證明確係無償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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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贈與人未繳贈與稅 將向受贈人徵收

稅務問答/贈與人未繳贈與稅 將向受贈人徵收:
台南市歸仁區王先生問:我並未贈與財產給任何人,卻在4月接獲國稅局寄來贈與稅稅單,想起去年曾獲得祖父致贈土地乙筆,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不是為贈與人嗎?為何對受贈人發單開徵?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規定,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是當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1)行蹤不明。(2)逾本法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者。(3)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王先生去年因獲得祖父贈與名下僅有的土地乙筆,其祖父雖已接獲國稅局寄送之贈與稅繳款書,惟逾期未繳納且經移送執行處強制執行,但因祖父名下已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國稅局乃依前揭法條規定,以受贈人王先生為納稅義務人並對其發單催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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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死前未繳納稅捐 可自遺產扣除

稅務問答/死前未繳納稅捐 可自遺產扣除:
三重區梅小姐問:被繼承人死亡前應納未納地價稅及房屋稅,可否自遺產中扣除?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答覆: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遺產中如有地價稅及房屋稅,只要是繼承日還沒繳納,都可以當作被繼承人死亡前之應納未納稅捐,從遺產總額中扣除。至計算可扣除金額,以被繼承人死亡年度所發生地價稅及房屋稅,按其生存期間占課稅期間的比例(地價稅之課稅期間為每年1月至12月,房屋稅為每年7月至次年6月),自遺產總額中扣除。舉例說明如下:被繼承人於100年4月5日死亡,100年房屋稅100,000元,按房屋稅課稅期間為99年7月1日至100年6月30日,自課稅始日99年7月1日起至死亡日100年4月5日計有279天,再依279天占全年天數比例計算,房屋稅可扣除應納未納稅額為76,4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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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雨災損 減稅無上限

豪雨災損 減稅無上限:
受對流雲系發展旺盛影響,近日台灣部分地區出現豪大雨,財政部提醒,因豪雨引發的水災屬於天然災害的一種,受災民眾及企業可向稅捐機關申報災害損失減稅。
災害損失減稅金額並無上限,只要能夠舉證損失,即可全額減除。目前稅法准許可以扣減的稅捐共有: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及菸酒稅等多種。
申請災害損失減稅,各稅有不同的條件。以個人所得稅為例,申請災害損失減稅需舉證之外,報稅時必須選擇列舉扣除額,才可以享有扣除災害損失的優惠。所得稅為落後開徵稅目,今(101)年所受災損,必須等到明(102)年5月報稅時才可申請減稅。
綜合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認定,其申報損失總金額在15萬元以下者;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350萬元以下者,得由稽徵所書面審核,免派員實地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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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法拍貨物 可享抵稅紅利

買法拍貨物 可享抵稅紅利:
法拍也有稅捐「紅利」。財政部表示,營業稅已可優先受償,當拍定人取得法拍貨物或廠房等不動產時,法拍貨物等內含的5%營業稅,將可用來抵稅或申請專案退稅。
不過,財政部強調,這項租稅利益,只限拍定人為按5%稅率繳稅的一般營業人,屬於特種稅額範圍計稅的營業人,例如銀行、保險等金融業者,無法享有抵稅或退稅的權利。
依據100年11月23日新修正稅捐稽徵法第6條規定,法院、行政執行處,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課徵的營業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在此一條款下,拍賣或變賣貨物應徵的營業稅,將獲得優先分配,國庫租稅債權擁有完全保障。
除了法院、行政執行處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課徵的營業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外,財政部還說,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房屋稅,國庫同樣亦可獲得優先分配。
財政部指出,法拍貨物的營業稅可優先分配後,買受人(即拍定人)的身分如為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的「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時,拍賣或變賣貨物已受分配的營業稅,即可由買受人依規定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取得的法拍標的物如作為固定資產使用時,財政部亦同意買受人可依據營業稅第39條規定,申請專案退還已受分配的營業稅額。
財政部舉例,甲公司因欠稅未繳,其所有廠房經行政執行分署拍賣,買受人乙公司以新台幣1,000萬元拍定。由於買受價款內含5%營業稅476,191元【1,000萬元÷(1+5%營業稅率)×5﹪】已獲全額分配,乙公司即可依規定,申報為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或將買受標的列報固定資產,申請專案退稅。形同乙公司因此獲得國庫提供47.6萬餘元的退(抵)稅紅利。不過,財政部強調,法拍貨物或不動產的退抵稅優惠,並不適用於拍賣或變賣標的免課徵營業稅,或買受人非屬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稅額的營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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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營所稅未如期繳納 不得適用擴大書審

問答/營所稅未如期繳納 不得適用擴大書審:
台中市蕭小姐問:營利事業結算申報未如期繳納應納稅款,是否仍可適用擴大書審?
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答覆:營利事業選擇適用擴大書面審核結算申報的案件,於申報期限截止前,若有應納稅款而未繳,將不列為擴大書審案件。該所說明,所謂「擴大書審案件」是指營利事業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3,000萬元以下,申報書表齊全,自行依法調整的純益率,在書面審核純益率標準以上,並於申報期限截止前繳清應納稅款者,國稅局可就其申報案件予以書面審核核定。為避免喪失適用書面審核報稅的權利,營利事業一定要按時辦理營所稅申報並繳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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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對總統參選人捐贈 個人不得年逾10萬

問答/對總統參選人捐贈 個人不得年逾10萬:
彰化市蘇先生問:申報對總統候選人的政治獻金捐贈相關規定為何?
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答覆:依規定,每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金額,不得超過10萬元,且每一申報戶每年對各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的合計總金額,在不超過當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總額20%、且金額不超過20萬元的額度內,都可以列舉扣除。該分局指出,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接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任期屆滿前一年起,至次屆選舉投票日前一日止。從去(100)年5月20日至本(101)年1月13日止,都可以對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捐贈,但本(101)年的捐贈,則要等到申報10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才可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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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診所健保收入費用 每點數以0.78元計

問答/診所健保收入費用 每點數以0.78元計:
嘉義市某診所林姓負責人問:診所未設置帳簿,其個人該如何申報健保收入所得額?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自95年度起,醫療院所全民健康保險收入的費用標準,改以核定點數按每點0.78元計算,不再依核定收入之78﹪計算。
該局進一步舉例說明:B君開設○○診所,收到健保局核發100年度的扣繳憑單金額為3,000,000元,部分負擔收入金額為900,000元,核定費用點數3,580,000,B君在101年度5月申報○○診所100年度執行業務所得時,應申報全民健康保險收入執行業務所得額為:【(3,000,000+900,000)-3,580,000×0.78】=1,10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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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分配盈餘扣抵稅額 按年度計算

稅務問答/分配盈餘扣抵稅額 按年度計算:
台南市蔡小姐問:要如何計算可扣抵稅額比率上限?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營利事業分配盈餘時,應依最新規定的稅額扣抵比率上限,並注意該盈餘所屬年度,按不同年度的上限正確計算比率,以免因超額分配受罰。該分局舉例說明:甲公司100年6月間,經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400萬元(其中屬98年度盈餘100萬元,99年度盈餘300萬元),截至分配日(100年7月15日)止的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為200萬元,帳載累積未分配盈餘為500萬元(其中屬87年度至98年度已加徵10%營所稅的盈餘為200萬元,99年度未加徵10%營所稅的盈餘為300萬元),該公司稅額扣抵比率計算方式如下:稅額扣抵比率=200萬元/500萬元=40%,已超過該比率上限 31.55%【(200萬元/500萬元)×48.15% +(300萬元/500萬元)×20.48%】,必須取小適用31.55%,所以本次可分配可扣抵稅額的上限為1,262,000元(400萬元×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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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海外所得 避免漏報

搞清海外所得 避免漏報:
投資工具五花八門,如何完整計算並申報所得稅?台北市國稅局表示,主要的關鍵在於,如何就海外所得進行認定並提出說明。高額海外所得有可能適用最低稅負制。

圖/經濟日報提供
台北市國稅局提醒,基金、TDR、ETF是否列入海外所得,須就註冊地、境內外交易等條件判斷,以基金來說,投資人申購基金,如是在國內註冊發行,在贖回時的受益憑證所得,屬於我國來源的有價證券交易所得,該所得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目前停止課徵所得稅:但如果是在國外註冊發行,配息與贖回的交易所得,則被認定為海外所得。
此外,最近幾年由證交所推動的TDR(臺灣存託憑證),則分兩部分,若股息、紅利、利息或其他收益,都屬於海外所得;若該檔TDR在境內買賣交易的獲利部分,就屬於境內來源的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停止課徵所得稅,但如果有損失,也不得從所得額中減除。
若投資來台上市的香港ETF,例如:寶滬深ETF、恆香港ETF、恆中國ETF等,配息是來自香港ETF分配的收益,將認定屬於海外所得;而個人在證交所買賣ETF則是交易所得,目前依所得稅法停課。
如果是在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因投資取得上述所提海外所得,自99年1月1日起,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及第13條規定課徵基本稅額。
海外所得申報認定上,如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在折合新台幣100萬元以上的話,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最低稅負)。這裡的海外不包括「大陸地區」所得,應併同台灣來源所得,一同課徵所得稅。

生活稅法/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就要報稅

生活稅法/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就要報稅:
●梁先生問:我在美國出生,具有台灣及美國雙重國籍,之前長年在香港工作,但我去年回台灣,最近看到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消息,請問如果有外國籍,是不是就不用申報所得稅?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莊瑜敏會計師答:依所得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若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應於每年5月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並依照累進稅率5%至40%來計算及繳納稅捐。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是否為本國籍,如有中華民國來源的扣繳所得,只需於受領所得時,直接由扣繳義務人從給付金額中扣取稅款,除有非扣繳範圍的所得之外,不必再進行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也無累進稅率之適用。
稽徵機關並不是以國籍作為區分為居住者或非居住者的標準,所得稅法所稱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包括兩種情況:第1種是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另1種是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
實務上,稽徵機關常將有戶籍、且當年度有居住事實者,視為符合「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條件。
梁先生去年回台之後,在台灣設有戶籍,即使梁先生於100年課稅年度內在台未居住滿183天,稅捐機關也會認定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應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繳稅;若梁先生於100年度無戶籍,但在台居留滿183天且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則應辦理結算申報納稅。
若梁先生屬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除需辦理結算申報,尚應注意基本所得稅額的相關申報規定。若梁先生同一申報戶全年取得之海外所得(包含港、澳地區)達新台幣100萬元者,應將其海外所得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再計算是否尚須另外繳納「基本所得稅額」。
(莊瑜敏口述)

稅務問答/電子發票中獎 四種機制兌領

稅務問答/電子發票中獎 四種機制兌領:
員林鎮劉先生問:電子發票如何兌獎?
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答覆:電子發票兌獎分四種機制:一、記名載具(如:會員卡),由營業人通知消費者中獎,消費者回店索取紙本電子發票,至郵局領獎或換等值商品。二、不記名載具(如:悠遊卡、icash),自行至多媒體服務機(如:ibon機)查詢並列印出紙本電子發票後,自行自郵局領獎。三、載具歸戶,不用對獎,政府直接通知中獎並於開獎次月6日將獎金轉入金融機構帳戶。四、紙本電子發票,自行對獎,領獎與傳統發票方式相同。

稅務問答/生前出售投資 應列遺產課稅

稅務問答/生前出售投資 應列遺產課稅:
新營區陳小姐問:被繼承人生前出售投資之海外基金價款1,200餘萬元,於死亡後數日始入帳,應如何申報遺產稅?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被繼承人生前出售之各項投資、有價證券等,在死亡時尚未領取價款,性質上是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1項所稱之財產,應依同法第1條規定課徵遺產稅;換句話說,被繼承人死亡後,所遺留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等各類財產,應合併申報課徵遺產稅。該分局說明,漏未申報該筆出售海外基金價款,經併入其遺產總額,除遭國稅局補徵稅額外,並處以罰鍰。納稅義務人應注意被繼承人財產變動情形,除應向金融機構查詢截至被繼承人死亡當日存款外,仍應注意是否有其他尚未收取之財產。

稅務糾紛…納稅人保護官挺你

稅務糾紛…納稅人保護官挺你:
為解決納稅人與稅務機關間的糾紛事件,稅法界力促「納稅人權利保護官」的建立,草案已經行政院人權諮詢委員會通過,預估明(102)年起,在行政院設立保護官辦公室,並在各區國稅局派駐一名保護官,並可視案量增添員額。
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委林天財指出,納稅人權利保護官性質類似消保官,當稅務糾紛發生時,納稅人往往處於弱勢,若有納稅人保護官,即可扮演公正第三者的仲裁角色。
去年推出的「納稅人權利保護法」草案,目的是要對現行稅法不合理處修法,納稅人保護官的建制即為選項之一。由於該草案條文繁多,難以在短期內完成立法,學者專家認為,納稅人保護官的設置是各界都有的共識,對捍衛人民權益十分重要,因此決定從該草案中獨立出來推動。
林天財表示,目前計畫將納稅人保護官,納入稅捐稽徵法條文中明定,建制草案近日將提報院會。立法院部分,目前也已爭取到多名立委的支持,預期草案將可盡速拍板。
目前許多國家都有納稅人權利保護官的制度。其中韓國「納稅者保護官」性質最強硬,對於稅捐單位違法或不當行為,有權力撤銷變更或命令停止調查;日本「納稅者支援調整官」則較柔性,只有受理納稅人申訴,並對納稅人說明、斡旋調解的權利。
我國的納稅人權益保護官草案,則傾向於美國制度,受理納稅人的陳情案件後,對稽徵機關的違法不當行為,可提出撤銷、變更或其他改善建議,若認為有違憲或侵害納稅人權時,得獨立聲請司法院解釋。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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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獲政府補助款 列收入課稅

問答/獲政府補助款 列收入課稅:
台南市新營區吳先生問:營利事業接受政府獎勵經費如何課稅?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營利事業接受政府補助獎勵的經費,應列入取得年度收入,依所得稅法第24條規定,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但營利事業接受政府購建折舊性固定資產,或增置擴充設備的專案計畫補助獎勵,可按所購建固定資產或增置擴充設備,計提折舊的耐用年數,分年平均認列收入,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至於所購建固定資產或增置的設備,應依同法第51條規定提列折舊,以費用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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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扣除額查調服務 網路預約可隔日取件

所得扣除額查調服務 網路預約可隔日取件:
嘉義市陳小姐問:今年是否仍有提供所得及扣除額網路預約取件服務?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為了節省民眾等待時間,今年仍有提供「查調所得及扣除額網路預約取件服務」,自5月1日起,民眾可以至南區國稅局網站(www.ntas.gov.tw)申請,只要在每日下午3時前預約,就可在隔日取件,而每日下午3時以後申請者,在第2個上班日起取件,例假日申請者,次周二上班日起取件。該分局並提醒民眾,本人在取件時應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若是由代理人取件,請加帶代理人的身分證正本及印章以供查驗,而代理人提供的申請人身分證為影本時,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該影本與正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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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同意稅額試算 五方式繳稅

問答/同意稅額試算 五方式繳稅:
板橋林小姐問:如果有接到稅額試算信件,是不是5月份就不必辦理結算申報?
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答覆: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相關書表,在4月25日前以掛號寄發。納稅義務人收到稅額試算書表後,如同意試算內容,繳稅案件,僅需於5月31日前以現金、信用卡、繳稅取款委託書、晶片金融卡或利用自動櫃員機繳稅;退稅或不補不退案件,仍須透過網路或書面回復確認稅額試算內容,即完成100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無強制性,若納稅義務人不同意稅額試算服務內容,或稅額試算內容有誤,勿直接於試算稅額通知書上修改,應於101年5月自行辦理結算申報。納稅義務人如有疑問,可電0800-000321或就近向轄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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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處方箋用藥 須開二聯式發票

銷售處方箋用藥 須開二聯式發票:
同時兼具執行業務者與營業人身份的藥局,藥商銷售藥品時,必須改依藥品別開立正確的統一發票。財政部近日將重行發布課稅解釋,若藥商銷售的藥品屬處方箋用藥,因核屬藥局執行調劑業務的進貨,應開立二聯式發票給藥局,且其5%進項稅額不可納入扣抵;但如是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或其他貨物,則要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進項稅額可依法扣抵銷項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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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額試算查詢 線上電話臨櫃都ok

綜所稅額試算查詢 線上電話臨櫃都ok:
內埔鄉鍾小姐問:要如何查詢是否符合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措施的適用對象?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答覆: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可以在今(101)年4月25日至5月31日,以下列方式查詢:1.線上查詢: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查詢。2.電話查詢:4月25日至5月31日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電話查詢。3.臨櫃查詢:向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查詢,不適用者會告知不適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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