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公益基金會解散 不須辦當期決算


臺南某基金會王小姐問:基金會辦理解散,是否須向稽徵機關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


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答覆: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辦理解散,尚無須向稽徵機關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惟解散後謄餘財產之處理,應符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以下簡稱免稅標準)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該款規定,機關團體之章程中應明定,解散後剩餘財產應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或政府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但依其設立之目的或依其據以成立之關係法令,對解散後剩餘財產之歸屬已有明確規定者,得經財政部同意,不受上開規定之限制。

未上市股票 公允價值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9號公報(IFRS 9)金融工具規定,企業投資未上市櫃公司股票須以公允價值評價,但有業者抱怨,其缺乏活絡市場公開報價,評估公允價值相當困難且成本高昂。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講師威爾斯(Michael Wells)昨(3)日表示,不能以成本超過效益為由而不遵循規定。


距離國際會計準則(IFRS)開帳日已不到150天,為強化IFRS教學師資專業與教學內容,櫃檯買賣中心與證券交易所昨日舉辦「2011 IFRS種子師資訓練營」,特邀請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講師來台授課。


威爾斯是IASB中負責教育推廣的,另一位講師厄普頓(Wayne Upton)是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委員會主席。


昨天有業者提問,認為IFRS 9不符企業的成本效益。威爾斯表示,成本效益原則是IASB制訂IFRS時的考量,並非個別公司是否採行會計原則的考量因素,公司不能以成本超過效益為由而不遵循IFRS 9規定。因此,持有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未來仍須以公允價值認列。


金管會委員劉啟群開幕致詞表示,為使台灣資本市場與國際接軌,金管會97年就宣布直接採用IFRS,並分成二階段導入:102年上市櫃公司與金融業開始採用IFRS,104年則是非上市櫃的公開發行公司和信用合作社、信用卡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