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不服稅捐核定 把握復查期

稅務問答/不服稅捐核定 把握復查期:

新北市中和區章先生問:對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不服,申請復查期限規定為何?


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答覆:納稅義務人對於不服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稅捐案件,可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於繳款書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如以郵寄申請方式辦理者,以寄發郵戳日期為準。該所說明,因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30日期間認定,該法並無明文規定,是為維護民眾權益,財政部解釋凡採郵寄方式申請者,得以寄發郵局郵戳日期為認定標準。所以民眾只要在期間內郵寄復查申請書,申請復查就屬合法。



稅務問答/出售緩課股票 須報所得稅

稅務問答/出售緩課股票 須報所得稅:

彰化縣伸港鄉唐小姐問:出售緩課股票是否應申報?


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答覆:目前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部分納稅義務人誤以為移轉緩課股票屬證券交易所得;致出售緩課股票時,未計入當年度營利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而受處罰。該分局說明,緩課股票是公司盈餘轉增資所配給股東的股票,在取得的當年度暫緩課稅,免予計入該股東當年度綜合所得額,於轉讓、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時,面額部分應作為轉讓、贈與或遺產分配時所屬年度之營利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課稅;實際轉讓價格或贈與遺產分配時之時價,如低於面額時,以實際轉讓價格或贈與、遺產分配之時價申報。



稅務問答/存貨損耗低於1% 可列報商品盤損

稅務問答/存貨損耗低於1% 可列報商品盤損:

雲林縣二崙鄉邱小姐問:商品發生自然損耗,是否可列報「商品盤損」科目?


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答覆:商品盤損是依商品性質可能發生自然損耗或滅失情事,營利事業無法提出證明文件者,如會計制度健全,對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或經核准採零售價法者,經實地盤點結果,商品盤損率在1%以下者,得予認定。倘因計算錯誤、遭竊、贈送他人或製造過程產生不良品自行廢棄等其他原因,皆不能列報商品盤損。至於商品過期、變質、破損等原因不能出售,請另依商品報廢規定辦理。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