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內 災民可申請稅捐減免

30天內 災民可申請稅捐減免:
蘇拉颱風造成新北市多處淹水,新北市稅捐處提醒災民,30日內申請減免稅捐以維護自身權益;稅捐處昨天向災害應變中心索取受災戶資料,並主動派員到災區勘察了解損害狀況。
稅捐處說,房屋因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的民眾,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地價稅全免。
牌照稅方面,汽車和151cc以上的機車泡水受損需修復才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可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可持監理單位核發證明文件,向稅捐處申請。
稅捐處說,娛樂業因災害而無法營業者,可向稅捐處申請扣除未營業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娛樂稅。
有稅捐減免需要的受災民眾,可到新北市政府稅捐服務網http://www.tax. ntpc.gov.tw/下載相關書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稅捐減免。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86969詢問。

奢侈稅 自首補報繳免罰

奢侈稅 自首補報繳免罰:
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未在法定期限內,申報及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在未經他人檢舉或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者,可以僅加計利息補稅,免予加處罰鍰。
依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納稅義務人銷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的都市土地,除屬自用等情形外,應在訂定銷售契約之次日起30日內計算應納稅額,自行向公庫繳納奢侈稅,並填具申報書及檢附相關文件,向戶籍或營業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財政部說明,A在101年8月6日訂定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出售其持有期間2年內的不動產,依規定應自101年8月7日起30日內(即至101年9月5日止),自行向公庫繳納並完成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若A未在規定期限報繳,一旦經人檢舉或經稽徵機關查獲,除依法補徵所漏稅款外,還將面臨按最高漏稅額3倍計算的高額罰鍰。

賣自宅免奢侈稅 外人適用

賣自宅免奢侈稅 外人適用:
短期買賣房產,排除課徵奢侈稅對象擴及外國人。財政部同意,持有居留證且同一課稅年度在台住滿183天的外籍人士,出售持有未滿2年的自用房產,可以免徵奢侈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主要是針對短期買賣,非供自住不動產行為課徵的稅捐,目的為抑制短期投機炒作,促使房地產回歸合理正常市場交易。自民國100年6月1日起開徵以來,國庫收進屬於短期買賣非自用房產的奢侈稅收約已達40億元。

財政部指出,奢侈稅的課徵對象,屬於不動產部分已排除自用不動產,也就是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棟房產且做自住使用者,不論持有年限多長,出售時都不必課徵奢侈稅。但是,自用住宅出售時免徵奢侈稅的條件之一,必須辦妥設籍手續。
財政部近日指出,外籍人士在台購入房產,因為無法辦理戶籍登記,縱使出售屬於自住的房產,只要持有期間未達2年,就會被課徵奢侈稅。
為合理化外籍人士出售在台持有房地產的奢侈稅課徵規定,財政部決定比照國人,有條件放寬外籍人士出售自用不動產的奢侈稅課徵限制。
依財政部規定,凡是無法辦理戶籍登記的外僑出售中華民國境內持有未滿2年的房地,如在出售房地前1年內,在臺居留滿183天以上,並在該地辦妥外僑居留登記,即可准以外僑居留登記的登記地址,視同在該處辦竣戶籍登記。
稅捐機關只需查明該外僑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且持有期間並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等情形,外僑居留登記手續已辦妥者,即等同已符合「辦竣戶籍登記」的要件,准予適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免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這項放寬規定的行政命令已經發布,財政部指出,在台辦妥外僑居留登記的外籍人士,今後出售符合自用住宅規定的不動產,已不會再因持有年限未達2年,被按不動產的出售價格,加徵10%或15%的奢侈稅捐。

會計師訂收費標準 遏阻殺價

會計師訂收費標準 遏阻殺價:
避免殺價競爭,會計師公會最近訂定「收費參考標準」,擬以投入「工時數」作為收費參考,預計年底前完成。未來收費低於參考標準的事務所,公會雖沒有權力懲處,但仍會由委員會做內部檢核,若審計程序等有問題,將上報給證期局。
此外,公會也與金管會研擬,將收費過低的案件,列入金檢對象的參考指標。
金管會日前邀各會計師事務所開會,會計師界提到,原先會計師法允許訂定收費標準,但修法後取消該條文,導致會計師目前執業沒有可參考的收費標準,造成殺價亂象,決定由會計師公會出面,訂出執業收費參考標準。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理事長張威珍表示,過去由於收費過低或審計工時過少,連帶會有審計品質的風險疑慮,目前與金管會討論,是否將收費過低的案件,納入金管會抽核的參考標準之一。
會計師全聯會秘書長游智慧指出,金管會曾提出,希望會計師收費不要訂定絕對金額,因此收費參考標準朝「工時數」訂定。初期以公開發行公司為對象,將依照企業資產總額、營收規模,設定審計業務適當的區間工時數,如營收超過10億元,設定800到1,200小時,藉此制訂收費參考。
游智慧說,細節還要依照產業複雜度、特殊需求,人力等條件等,有所調整,目標年底前完成收費參考標準。
不過,依據公平法規定,若強制統一收費標準,會有壟斷嫌疑,因此會計師公會不會強制要求事務所遵從收費參考標準,但為防止過度削價競爭,公會仍需有監理配套。
游智慧指出,公會內部監理,將由紀律委員會出面,檢核工時過短、收費過低的案件,確認審計程序有無缺漏,如有缺失,將上報至證期局。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執行長于紀隆認為,事務所面對企業需求變數太多,參考收費標準不一定能全盤考量,但實務上遇到很多因收費標準不明,亂開價的情形存在,連帶品質不佳提高企業風險,建議儘快讓收費參考標準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