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商品列報災損 須先報請勘查

稅務問答/商品列報災損 須先報請勘查:
嘉義市陳小姐問:本公司經銷家用電器,因泰利颱風致商品受潮變質無法銷售,如何申報災害損失?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營利事業因風災、水災等不可抗力災害損失的扣除,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該管稽徵機關派員勘查,經核定後,得於辦理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變質商品應檢具的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為變質品照片(需加註日期)、保險公司出具的損失清單(未投保者免附),並填具「營利事業原物料、商品變質報廢或災害申請書」,若仍有疑問,請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