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入IFRS部分 採成本認列不動產


導入IFRS部分 採成本認列不動產


金管會表態,企業首次導入國際會計準則(IFRS),預計部分採用成本法認列不動產。會計師表示,可依照不同產業性質,分別規範,例如不動產開發商、金融保險業,可考慮予以開放採市價法認列。
不過,台灣若部分採成本法,可能成為外資來台上市櫃的絆腳石。會計師透露,最近多家新加坡不動產開發商有意願投資台灣,但星國企業採市價編制財報,來台上櫃卻須多花成本轉換,且轉換後資產又大幅縮水,成為他們打退堂鼓的因素。
會計師指出,金融保險業投資、負債不對稱,採市價法才能讓帳面價值相符。如銀行長期放款,須以實際價值認列負債,而保險業導入IFRS後又須進行負債評價,在負債增多情況下,保險業者不能以市價法重估資金配置大宗不動產,表示資產和負債會因以不同方式認列而無法平衡,顯有不公。
另外,以不動產開發為核心業務的業者,往往須投入金錢購置土地,並花時間等待開發建設,如不能以市價法每年重估價值認列,可能會讓開發業者資產大為縮水。會計師建議,金管會可適度開放受高度資本管制的金融保險業,及以不動產為本業的開發業者,投資性不動產可採市價法入帳。
會計師表示,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設立許多首次導入IFRS時的彈性選項,金管會身為監理單位,有權力在選項之中選擇一種來規範台灣企業。限定企業採成本法,是完全符合IFRS規範,沒有全套、半套的問題。
會計師指出,以自用固定資產為例,很少歐洲企業採市價法認列;投資性不動產部分,除了上述土地開發商與金融保險業者外,幾乎也是採成本法。不過即使是採成本法入帳,I FRS也規定企業須將不動產市價揭露出來,投資人仍可從財報上觀察企業實際資產價值。
營建業 影響不大
【記者高佳菁/台北報導】 金管會擬將不動產維持「成本列帳」,昨(18)日營建股不跌反漲,法人表示,主要是成本列帳施行對營建公司真正影響不大。
台新投顧董事長吳火生表示,營建股最壞時間已過,雖然金管會擬將不動產維持「成本列帳」,但該措施實際上對營建公司影響有限,主要是營建公司主要的資產是土地庫存,但土地庫存主要是蓋房原料,一般來說,營建公司在取得土地後一、兩年就會動工,而不會買來養地,因此,土地的成本價與市場差異性不會太大。
他指出,房產長期還是要視供需而定,資產往上走是確定,在政府一連串的打房措施,台北市的房價並未出現大跌,尤其是台北市忠孝東路上的商辦標售又創新高,再加上台幣升值加持,不動產不易下跌,營建股後市不看淡。
萬寶投顧研究部協理王榮旭表示,有關金管會擬將不動產維持成本列帳,已講很久,大家心裡有數,影響性遠不及奢侈稅,在利空出盡,加上台北市商辦標售創新高,營建股不跌反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