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試算退稅案 書面或線上確認


嘉義市關小姐問:收到綜合所得稅試算稅額通知書,應如何處理?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納稅義務人收到後,請務必詳細核對各項內容,如同意且接受試算結果,於申報期限前(即100年5月31日),依下列方式辦理:一、繳稅案件者:按試算稅額通知書所載「應自行繳納稅額金額」繳納,繳納方式與目前結算申報繳納方式相同。


二、退稅案件或不繳不退案件:1、線上登錄: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登錄,退稅案確認試算內容及退稅方式;不繳不退案件確認試算內容。2、書面確認:填妥國稅局寄發確認申報書,退稅案件確認試算內容及退稅方式;不繳不退案件確認試算內容,遞送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原寄發該通知書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單位,或就近送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單位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