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稅法/過戶到出售不滿1年 要課奢侈稅

生活稅法/過戶到出售不滿1年 要課奢侈稅:

夏先生問:3年前我為了投資,花2000萬元在台北市購買一間預售屋,預計下個月底前交屋。最近有多個買家開出高價想買這間房子,想請問:雖然我下月底才過戶,但我實際買預售屋的時間已經超過2年,這樣轉手還會被課奢侈稅嗎?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莊瑜敏會計師答:如果你持有的預售屋於今年12月底辦妥房屋及土地過戶登記,並於明年初賣掉這間房子,因為你12月才過戶登記取得房屋的所有權,距明年出售的期間不滿1年,加上這間房子是投資用途,不適用奢侈稅的豁免條款,因此依法必須按照實際交易價格報繳15%的奢侈稅。


也就是說,如果你這間房子賣了3000萬元,依規定要繳交450萬元奢侈稅(3000萬的售價x15%) 。


除此之外,你賣掉的房地,除了土地部分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房屋部分產生的財產交易所得,也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額,納入個人綜合所得課稅。


6月實施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條例)規定,排除不在課稅範圍的情形,不動產所有權人銷售持有2年以內(含2年),在國內的房屋及土地,都必須向國稅局報繳奢侈稅;持有1年以內稅率15%,持有超過1年、2年以內稅率10%。


如果購買預售屋於過戶登記後出售,出售時(以訂約日為準)距預售屋過戶登記日不滿2年,除非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該處自住房地,並辦妥戶籍登記,且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否則仍應繳納奢侈稅。


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在預售屋完工交屋過戶登記前,出售名下持有的預售屋,這就屬於移轉「權利」,不論持有時間長短,統統不用課奢侈稅;不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出售「權利」所產生的財產交易所得,必須課徵綜合所得稅。


稅務問答/公司解散 限時清算決算

稅務問答/公司解散 限時清算決算:

新竹市毛小姐問:公司已申請解散,應如何申報清算及決算?


北區國稅局新竹市分局答覆: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應於截至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日止,辦理當期決算,於45日內,依規定格式,向國稅局申報營利事業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並於提出申報前自行繳納。


另,營利事業在清算期間的清算所得,應於清算結束日起30日內,依規定格示書表向國稅局申報,並於申報前依照當年度所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自行計算繳納。


該分局表示,所稱清算期間,屬於公司組織者,依公司法規定期限;非屬公司組織者,為自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日起三個月。


稅務問答/租屋無償供營業 仍須報稅

稅務問答/租屋無償供營業 仍須報稅:

新北市中和區張小姐來電詢問:其將自有房屋無償供自己所營之公司使用,是否應申報租賃收入,報繳所得稅呢?


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答覆: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88條規定,將財產無償借與他人使用者,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無償借用契約,並經雙方當事人以外之二人證明確係無償借用,並依公證法之規定辦竣公證,始得主張免依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然若財產借與他人係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縱屬無償,應依前開規定,仍應計算租賃收入,繳納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關稅減半 奶粉應降價至少6元

財政部:關稅減半 奶粉應降價至少6元:

財政部公告,嬰幼兒奶粉等七項大宗及民生物資機動調降關稅半年。其中,三項奶粉自11 月25日起降稅;玉米粉等四項民生物資則自12月1日起接續再降稅半年。總計國庫釋出降稅益約有1.64億元。







圖/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再次強調,關切降稅利益應確實反映給消費大眾,將協調經濟部就機動調降關稅的民生物資,調查降稅後市售價格。以進口奶粉為例,在其他成本不變下,財政部推估,業者若要充分反映降稅利益,每一公斤應可降價六至13元。


除了奶粉,目前正在機動調降期間的四項民生物資,包括乳酪(奶油)、無水乳脂肪、玉米粉及黃豆粉及其細粒,也一併再機動調降關稅,期間自 12月1日起至明(101)年的5 月31日;三項奶粉包括嬰幼兒奶粉、調製奶粉及其他調製奶粉,則自11月25日起至明年5 月24日止,降稅半年。


現行三項奶粉稅率分別是 5%到12%,此次機動降稅降幅一律達50%,嬰幼兒奶粉的關稅稅率自5%降為2.5%,調製奶粉等則從12%降為6%,估計國庫釋出降稅利益達1.44億元。


稅務問答/欠遺產稅 繼承人共同負責

稅務問答/欠遺產稅 繼承人共同負責:

桃園縣觀音鄉施先生問:繼承人之一已按應繼分繳納遺產稅,對於其他繼承人尚未繳清遺產稅是否仍負有納稅義務?


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答覆: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如為繼承人,且繼承人為兩人以上時,可依規定向國稅局申請按法定應繼分分單繳納,惟在遺產分割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全體公同共有人對應納稅捐仍負連帶責任,故如繼承人之一依法申請按應繼分分單,經國稅局核准,並就該分單稅款繳納完竣後,對尚未繳清遺產稅,仍負有連帶納稅義務責任。


籲請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儘速於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避免逾期未繳納,遭移送行政執行,並加徵滯納金及利息。


問答/夫妻二度互贈屋 總持有逾兩年免奢侈稅

問答/夫妻二度互贈屋 總持有逾兩年免奢侈稅:

蘆洲區周先生問:近期想要出售原贈與配偶,嗣後配偶又回贈之不動產,是否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答覆:所有權人銷售持有兩年以內非屬自住房屋及其坐落基地,除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規定排除課稅之情形外,皆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並依該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以自配偶受贈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計算,惟如銷售原贈與配偶,嗣後配偶又回贈之不動產,可將所有權人贈與配偶前持有該不動產期間與其配偶回贈後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例如,A君持有甲屋已10年,99年1月10日將該屋贈與太太,100年1月10日太太回贈甲屋給A君,A君於100年9月10日出售該屋,則A君對甲屋持有期間為10年8個月,已超過兩年,免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問答/發票獎金扣繳稅額 不能抵綜所稅或退稅

問答/發票獎金扣繳稅額 不能抵綜所稅或退稅:

溪口鄉黃小姐問:綜合所得稅申報統一發票中獎獎金之扣繳稅額,為何國稅局沒有退稅?


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答覆:政府舉辦的獎券中獎獎金,如統一發票、公益彩券中獎獎金,此類扣繳憑單為紅色。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2,000元者得免予扣繳,超過者按給付金額20%扣繳後,不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亦即此類分離課稅所得僅須扣繳稅款,不須再併計綜合所得稅申報,已扣繳的稅款,亦不得抵繳應納稅額或申報退稅。



新個資法 銀行成本大增

新個資法 銀行成本大增:





圖/經濟日報提供

法務部日前預告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施行細則,律師表示,個資法上路後,規定企業過去間接蒐集到的個資,須「告知」個資當事人個資使用情形,將增加企業作業成本,大型銀行甚至須花費1,000萬元以上的成本。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科長黃荷婷表示,個資法施行細則草案中,外界對敏感性資料、告知方式,以及處罰行為等仍有許多建議,法務部將合理調整。施行細則希望能在年底前送行政院會,由行政院決定施行日期。


新版個資法要求公務機關或一般企業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機關名稱、蒐集目的、個資類別、個資利用方式等,如果是間接蒐集到的個資,則要在新版個資法實施起一年內完成告知。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李裕勳表示,日前公告的施行細則中明定,企業或公家機關持有這種間接蒐集的個資,須以書面、電話、傳真、Email等方式告知當事人個資使用情形,且一定要確定確保當事人被通知到,不能以網路、廣告的公告為之。


李裕勳指出,大部分個資多屬間接蒐集,雖然企業可採用E-mail方式通知節省成本,但並非每一筆個資都包含E-mail資訊,大多數仍須以電話或書面信件方式通知。


據估計,新版個資法上路後,中、大型的銀行業者一年內就須花費上千萬元進行個資的告知義務。


舊制個資法中,早已規定企業蒐集個資須經當事人同意,但舊制施行細則第30條中,允許企業可採用「擬制同意」方式取得當事人同意,也就是,企業可發出書面文件徵詢當事人同意,但若當事人在一定期間沒有回覆,就直接推定為同意。


新版個資法施行細則刪掉第30條規定,李裕勳指出,這代表企業未來一定須保證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也會增加一定作業成本。


另外,新版個資法明定企業不得蒐集個人醫療、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資料等。但許多企業在徵才時都要求檢附健康檢查資料,未來可能將不符合法令規定,企業須小心違法。


遺贈稅免稅額 連四年不變

遺贈稅免稅額 連四年不變:

財政部確定明(101)年繼承及贈與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均維持不調整。個人的遺產免稅額仍是1,200萬元;贈與免稅額每人每年220萬元,連續第四年不變。







圖/經濟日報提供

由於累計消費者物價漲幅未達10%的調整門檻,繼承及贈與的各項扣除金額,與免稅額一樣,明年也不會調整。


例如遺產稅的配偶扣除額仍為445萬元。遺產及贈與稅各項扣除額,上次調整是94年,至101年已第八年未調整。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各項免稅額、扣除額,視消費者物價指數連動調整,當累積物價指數漲幅達10%時,扣、免額即須依物價漲幅調動。


財政部表示,遺產及贈與稅的免稅額、扣除額調整基期不同,但兩者累計漲幅都未達10%門檻,因此明年繼承或贈與案件,仍按今年免、扣額計算。


以免稅額為例,遺產及贈與稅法在98年1月23日修正生效時,將個人遺產免稅額調增為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也調高成220萬元。按97年為基期(96年11月至97年10月)當年度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是105.11,累計至100年(99年11月至100年10月)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106.70,累計漲幅只有1.51%,未達10%調整門檻。


遺贈稅的各項扣除額上次調整年度是94年,當年度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99.02,累計至100年的物價漲幅是7.76%,也未達10%調整門檻,因此101年的減免金額維持不動。



勤業眾信/FATCA肥咖條款 衝擊金融業(法律篇)

勤業眾信/FATCA肥咖條款 衝擊金融業(法律篇):

俗稱「肥咖條款」的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循法(FATCA)將於2013年1月1日生效,未來符合該法案所定義的「海外金融機構」,每年均須向美國稅務局(IRS)提供美國居民(含美國公民、持有綠卡或美國稅務居民)之帳戶資料,否則自2014年1月1日起,該海外金融機構來自美國的投資收入將面臨30%的扣繳。


由於此法案對海外金融機構衝擊甚大,我國政府及金融機構近來均積極研擬因應對策,然而FATCA要求海外金融機構履行的部分義務,實有可能違反我國法令,甚至將產生刑事責任或鉅額賠償,因此如何兼顧FATCA與國內法令遵循,應是我國金融機構不可輕忽的議題。


首先,預計於明年正式施行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規定非公務機關(包含金融機構)對個人資料(包含財務資訊)之蒐集、處理或利用,均須符合該條列舉之法定要件,否則該非公務機關及負責人有可能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及新台幣50萬元以下的罰鍰。


然而,FATCA並非我國法律或與美國政府間之條約,在我國境內無法律拘束力,故不適用該條第1款「法律明文規定」的法定要件,又我國金融機構遵守FATCA的結果僅是增加美國政府的稅收,對受我國個資法保護的多數金融機構客戶並無任何益處,實難謂符合該條第6款所稱「與公共利益有關」。類似的法令衝突,也出現在銀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銀行業必須對客戶遵守的保密義務,該條雖授權主管機關得於特定情形放寬銀行的保密義務,但從日前立法院及金管會均宣示公庫銀行不會加入FATCA的情形來看,恐怕無法期待主管機關會透過行政命令允許我國金融機構未經客戶同意即可將帳戶資料提供給IRS。


因此,我國金融機構倘欲兼顧FATCA與我國個資法規範的遵循,勢須於FATCA生效前取得客戶相關書面同意或修改定型化契約,惟應如何撰擬此同意書或定型化契約,方可較易獲得多數客戶的同意,可能需要尋求專業法律顧問的協助。


另外,FATCA規定海外金融機構遇到拒絕配合提供帳戶資料的客戶時,必須關閉該客戶的帳戶,也就是提早終止相關服務契約。


現行我國金融機構與客戶間的定型化契約雖多設有允許金融機構提早終止契約的機制,然而當初雙方在簽訂此定型化契約時,勢必未曾考慮或預見FATCA要求金融機構關閉帳戶的規範。


除此之外,縱使客戶同意金融機構將帳戶資料交給IRS,倘日後該客戶透過金融機構取得的收益確屬美國應稅所得,則加入FATCA的金融機構即須於交付該應稅收益於客戶前,代美國政府先行扣繳一定比例之稅。


然而,我國金融機構代替美國進行扣繳之行為,並無任何國內法令或契約依據,故FATCA既非我國政府所簽訂的條約或行政協定,則當我國金融機構依FATCA辦理扣繳後,是否會因為與客戶對扣繳稅款認知不同,而面臨侵權行為賠償責任及業務侵占的刑事告訴,亦顯屬金融機構在思考FATCA議題時不可忽視的法律風險。


(作者林瑞彬、李之聖是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稅務問答/檢舉逃漏稅屬實 罰鍰20%做獎金

稅務問答/檢舉逃漏稅屬實 罰鍰20%做獎金:

新北市林口區余小姐問:檢舉逃漏稅並查證屬實,能領多少獎金?何時才能領取?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按「告發或檢舉納稅義務人或扣繳義務人有匿報、短報或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行為之逃稅情事,經查明屬實者,稽徵機關應以罰鍰20%,獎給舉發人,並為舉發人絕對保守秘密。前項告發或檢舉獎金,稽徵機關應於裁罰確定並收到罰鍰後三日內,通知原舉發人,限期領取。」「經人舉發而緝獲案件,就財務罰鍰之淨額提撥舉發人獎金,照20%計算,每案最高額以480萬元為限。」分別為所得稅法第103條及財務罰鍰給獎分配辦法第2條所明定。



稅務問答/房地持有2年內 交換要課奢侈稅

稅務問答/房地持有2年內 交換要課奢侈稅:

新北市淡水區劉小姐問:以持有未滿兩年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與他人交換其持有未滿一年都市土地,應否要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答覆:不動產所有權人以持有未滿兩年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與他人交換其持有未滿一年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兩人皆應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按該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其銷售價格,應以換出或換入之時價,從高認定。又依同條例第16條及第17條規定,應在訂定交換契約次日起30日內計算應納稅額,填具繳款書向公庫繳繳納,並填具申報書,檢附繳納收據、契約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



享通關優惠 安全認證AEO明年突破百家

享通關優惠 安全認證AEO明年突破百家:

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明(101)年要衝破百家。財政部大幅放寬認證門檻與優惠措施,包括製造、倉儲、承攬、海運運輸與報關業者均受惠,高科技業更可因獲得AEO認證,享有通關免驗待遇。








圖/經濟日報提供

我實施優質企業制度迄今,累計優質企業已達377家,其中,有63業者為通過並取得安全認證優質企業資格,包括國內手機大廠HTC等,均為獲海關認證的AEO。


為擴大AEO家數規模,加速與國際洽談跨境合作,協助AEO企業享有更便捷的全球快速通關優惠,財政部決定放寬認證規定,預估明年取得安全認證的AEO企業將可超過百家。


財政部已修正完成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再增列海關可給予安全認證優質企業中的製造、倉儲及海運運輸業的通關優惠;並調降報關及承攬業的安全認證申請資格。包括簡化申報手續、減少查帳、降低抽驗比率,以及准許事先報備的倉儲及運輸業者,可直接在轉口倉庫辦理加裝或重整等業務。


例如,原本沒有特別通關優惠的海運運輸業者,增訂業者出口貨物退關轉船,及進口貨物卸貨單更正作業,准由業者以電傳方式辦理;運輸業者及倉儲者均屬安全認證優質企業時,只要事先以書面聯名向海關報備,可直接在倉儲業者的轉口倉庫辦理運轉口貨櫃的加裝、分裝、改裝或貨物重整。


財政部指出,目前取得AEO認證者可享較低抽驗比率的優惠,但考量報關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對於申請為第一或第二類報關業者的條件,是以違規次數做為認定標準,交易量大的業者反而不利,因此修正改按年錯單率未超過0.3%,做為申請AEO資格條件。



稅務問答/輪椅費可列扣 須醫師證明

稅務問答/輪椅費可列扣 須醫師證明:

臺南市安南區林先生詢問:支付父親輪椅費用,可否列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其扶養親屬,因身體殘障所裝配助聽器、義肢、輪椅等支出,可憑醫師出具診斷證明及統一發票或收據,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本案林先生若申報扶養父親,其父親因身體殘障所裝配輪椅支出,可憑診斷證明及統一發票或收據列舉扣除。該所又說,申報時如選定採用標準扣除額申報者,即不得再列舉扣除該輪椅支出。


TDR股利 原價報稅

TDR股利 原價報稅: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民眾投資外國企業在台灣發行的台灣存託憑證(TDR),取得的現金股利算是海外股利所得,應以原始取得的股利金額,併入所得稅基本稅額計算。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外國公司來台發行TDR,通常是委託我國存託銀行,在台灣證交市場掛牌買賣。


持有TDR投資人,等於投資外國公司所發行的有價證券,無論是我境內居住的個人或非境內居住個人,取得TDR外國公司分配的現金股利,並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計算為海外所得。


國稅局指出,TDR股利的原始發放者,是位於國外的保管機構。股利毛額匯回台灣的TDR存託機構、到台灣投資者戶頭,過程中將扣掉匯費、存託費等手續費用。


民眾應以國外保管機構原始發放的股利毛額,申報海外所得。許多民眾將最後拿到手的股利淨額,申報為海外所得,並不正確。


賠償款違約金 免課營業稅

賠償款違約金 免課營業稅:

基隆市連先生問:營業人之間因交易往來而取得賠償款、違約金等額外收入,應否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基隆地區國稅局答覆: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規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銷售額,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款外收取一切費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16條訂有明文。如果營業人取得賠償款、違約金等額外收入,非因銷售貨物或勞務而來,就不是營業稅課稅範圍。該分局強調,營業人收入應否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以該收入是否因銷售貨物或勞務而獲得為依據。如因銷售貨物或勞務所得,均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 標下法拍屋出售 兩年內仍須課稅

臺南市佳里區方先生問:本人承受法院拍賣不動產再行出售,是否要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答覆:房屋、土地經法院或銀行拍賣者,根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8款規定:「依強制執行法、行政執行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強制拍賣者,非屬本條例規定之銷售特種貨物」,不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惟拍定人將該法拍房屋、土地在取得後兩年內(以訂約日為準)再行出售,除非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該筆自住房屋,且在該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並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否則仍應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營業稅核定網上公告 30日無異議即不能改變

避免營業稅申報核定作業惹爭議,不補不退案件將採取公告核定,全國約有九成營業人,11月起可以自國稅局網站直接查詢申報案件是否已經完成核定,確保自身權益。

財政部指出,稅捐案件有無核定,涉及納稅義務人日後若對稅額有爭議的行政救濟權利,例如一旦稅捐核定後,30日內納稅人對稅捐機關的核定沒有異議,即屬核課確定案件,不得再主張改變。

過去,營業稅申報屬於不補不退案件,稅捐機關都不會再向納稅人核發核定通知書,導致部分案件因納稅人無法確知稅捐機關的核定日,自認仍屬未確定案件,因而主張適用較有利法律,或尋求行政救濟,卻遭稅捐機關以逾期限拒絕,引發諸多爭議。

財政部因此修正增訂營業稅法第42條之1,確立營業稅申報案件經審查後,若無應補繳稅額或無退稅額者,稅捐機關應自申報期限屆滿次日起六個月內核定,並以公告方式,代替核定稅額通知書的送達程序。

財政部強調,營業稅申報是以一或二個月為一期,全國總計約80萬家營利事業,一年申報案件約500萬件,若逐一核定掣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營業人,將會造成稽徵作業沈重負擔。改以公告方式,目的避免徵納雙方對核定案件的認知爭議。

假農舍、財產暴增… 明年查稅重點

假農舍、財產暴增… 明年查稅重點:

財政部訂出明年8大查稅重點,只要是利用私人消費報公帳抵稅、名下財產大幅移轉、「假農舍真豪宅」、戶籍遷出卻未向稅捐機關申請、房屋增建未報繳房屋稅等,都將列為明年查稅重點。


財政部每年都會訂出查稅重點,由各國稅局加強查稅,估計連補帶罰每年追討4、500億元。財政部賦稅署日前邀集全台5區國稅局,會商明年查稅重點,最後決定比照今年度的查稅項目。


至於奢侈稅、預售屋與高價成屋的財產交易所得稅未列入查稅項目,官員說,財政部已要求國稅局依轄區特性加強查核,定期陳報查核結果,還是會持續加強查緝。


明年鎖定的查稅類別涵蓋所得稅、營業稅、遺產及贈與稅、房屋稅和地價稅等,查核細項則由國稅局近日開會討論,但官員表示,應該和今年差距不大。營業稅方面,把個人日常生活消費拿來報公司帳抵稅,還是明年查稅項目,尤其是列報服飾、美容用品、家用器具及金飾等民生消費品項會重點查核。


地價稅方面,目前田賦停徵,有人在農地興建非農用的豪宅,藉此逃漏地價稅,這類「假農舍、真豪宅」仍是明年查稅重點。官員說,統計到今年8月為止,地方稅務局共查到3萬多筆違法案件,追回1.57億餘元的稅。


此外,國稅局官員舉例說,地價稅優惠稅率是千分之二,戶籍遷出必須改課千分之十地價稅,未依規定申請改課會納入查核。此外,目前農地農用免稅,把農地整理後擺攤營業,依規定應報繳地價稅。


至於房屋稅的查核,則會鎖定房屋變更使用情形,官員舉例說,自家用房屋稅率1.2%、營業用3%,只要民眾變更用途未申報,就會重點查核。此外,民眾如新增或改建房屋,即使是違章建築,也要報繳房屋稅。


遺產及贈與稅方面,官員舉例說,民眾死亡前兩年贈與的財產,依規定必須併入遺產總額課遺產稅;此外,未成年人或民眾名下財產突然暴增,或民眾名下財產銳減,都會列入查核。








圖/聯合報提供

手機金融卡可存發票 明年元月試辦

手機金融卡可存發票 明年元月試辦:

追求電子發票普及化目標,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預定明(101)年元月起,試辦推出電子發票共通性載具,民眾憑手機號碼或金融卡,即可儲存所有的消費紀錄及發票號碼。


根據財稅資料中心統計,截至昨(23)日為止,全國加入開立電子發票商家共1,190家,開出的電子發票張數達4,328萬張,約占全年發票量0.5%。


財資中心指出,全國金融卡張數多達5,300萬張,平均每人持有1.5支手機,若成功讓消費大眾接受做為電子發票載具,將有助電子發票普及性。


財資中心表示,有了手機號碼的電發碼,消費者在購物時,只要同時出示電發碼,即代表不要紙本發票,且其消費紀錄也可以手機進行查詢,消費者可以省去整理及兌獎的麻煩。共通性載具預定明年1月到6月為推廣宣導期,明年7月全面推動。








圖/經濟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