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稅免稅額 連四年不變

遺贈稅免稅額 連四年不變:

財政部確定明(101)年繼承及贈與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均維持不調整。個人的遺產免稅額仍是1,200萬元;贈與免稅額每人每年220萬元,連續第四年不變。







圖/經濟日報提供

由於累計消費者物價漲幅未達10%的調整門檻,繼承及贈與的各項扣除金額,與免稅額一樣,明年也不會調整。


例如遺產稅的配偶扣除額仍為445萬元。遺產及贈與稅各項扣除額,上次調整是94年,至101年已第八年未調整。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各項免稅額、扣除額,視消費者物價指數連動調整,當累積物價指數漲幅達10%時,扣、免額即須依物價漲幅調動。


財政部表示,遺產及贈與稅的免稅額、扣除額調整基期不同,但兩者累計漲幅都未達10%門檻,因此明年繼承或贈與案件,仍按今年免、扣額計算。


以免稅額為例,遺產及贈與稅法在98年1月23日修正生效時,將個人遺產免稅額調增為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也調高成220萬元。按97年為基期(96年11月至97年10月)當年度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是105.11,累計至100年(99年11月至100年10月)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106.70,累計漲幅只有1.51%,未達10%調整門檻。


遺贈稅的各項扣除額上次調整年度是94年,當年度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99.02,累計至100年的物價漲幅是7.76%,也未達10%調整門檻,因此101年的減免金額維持不動。



勤業眾信/FATCA肥咖條款 衝擊金融業(法律篇)

勤業眾信/FATCA肥咖條款 衝擊金融業(法律篇):

俗稱「肥咖條款」的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循法(FATCA)將於2013年1月1日生效,未來符合該法案所定義的「海外金融機構」,每年均須向美國稅務局(IRS)提供美國居民(含美國公民、持有綠卡或美國稅務居民)之帳戶資料,否則自2014年1月1日起,該海外金融機構來自美國的投資收入將面臨30%的扣繳。


由於此法案對海外金融機構衝擊甚大,我國政府及金融機構近來均積極研擬因應對策,然而FATCA要求海外金融機構履行的部分義務,實有可能違反我國法令,甚至將產生刑事責任或鉅額賠償,因此如何兼顧FATCA與國內法令遵循,應是我國金融機構不可輕忽的議題。


首先,預計於明年正式施行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規定非公務機關(包含金融機構)對個人資料(包含財務資訊)之蒐集、處理或利用,均須符合該條列舉之法定要件,否則該非公務機關及負責人有可能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及新台幣50萬元以下的罰鍰。


然而,FATCA並非我國法律或與美國政府間之條約,在我國境內無法律拘束力,故不適用該條第1款「法律明文規定」的法定要件,又我國金融機構遵守FATCA的結果僅是增加美國政府的稅收,對受我國個資法保護的多數金融機構客戶並無任何益處,實難謂符合該條第6款所稱「與公共利益有關」。類似的法令衝突,也出現在銀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銀行業必須對客戶遵守的保密義務,該條雖授權主管機關得於特定情形放寬銀行的保密義務,但從日前立法院及金管會均宣示公庫銀行不會加入FATCA的情形來看,恐怕無法期待主管機關會透過行政命令允許我國金融機構未經客戶同意即可將帳戶資料提供給IRS。


因此,我國金融機構倘欲兼顧FATCA與我國個資法規範的遵循,勢須於FATCA生效前取得客戶相關書面同意或修改定型化契約,惟應如何撰擬此同意書或定型化契約,方可較易獲得多數客戶的同意,可能需要尋求專業法律顧問的協助。


另外,FATCA規定海外金融機構遇到拒絕配合提供帳戶資料的客戶時,必須關閉該客戶的帳戶,也就是提早終止相關服務契約。


現行我國金融機構與客戶間的定型化契約雖多設有允許金融機構提早終止契約的機制,然而當初雙方在簽訂此定型化契約時,勢必未曾考慮或預見FATCA要求金融機構關閉帳戶的規範。


除此之外,縱使客戶同意金融機構將帳戶資料交給IRS,倘日後該客戶透過金融機構取得的收益確屬美國應稅所得,則加入FATCA的金融機構即須於交付該應稅收益於客戶前,代美國政府先行扣繳一定比例之稅。


然而,我國金融機構代替美國進行扣繳之行為,並無任何國內法令或契約依據,故FATCA既非我國政府所簽訂的條約或行政協定,則當我國金融機構依FATCA辦理扣繳後,是否會因為與客戶對扣繳稅款認知不同,而面臨侵權行為賠償責任及業務侵占的刑事告訴,亦顯屬金融機構在思考FATCA議題時不可忽視的法律風險。


(作者林瑞彬、李之聖是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稅務問答/檢舉逃漏稅屬實 罰鍰20%做獎金

稅務問答/檢舉逃漏稅屬實 罰鍰20%做獎金:

新北市林口區余小姐問:檢舉逃漏稅並查證屬實,能領多少獎金?何時才能領取?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按「告發或檢舉納稅義務人或扣繳義務人有匿報、短報或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行為之逃稅情事,經查明屬實者,稽徵機關應以罰鍰20%,獎給舉發人,並為舉發人絕對保守秘密。前項告發或檢舉獎金,稽徵機關應於裁罰確定並收到罰鍰後三日內,通知原舉發人,限期領取。」「經人舉發而緝獲案件,就財務罰鍰之淨額提撥舉發人獎金,照20%計算,每案最高額以480萬元為限。」分別為所得稅法第103條及財務罰鍰給獎分配辦法第2條所明定。



稅務問答/房地持有2年內 交換要課奢侈稅

稅務問答/房地持有2年內 交換要課奢侈稅:

新北市淡水區劉小姐問:以持有未滿兩年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與他人交換其持有未滿一年都市土地,應否要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答覆:不動產所有權人以持有未滿兩年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與他人交換其持有未滿一年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兩人皆應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按該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其銷售價格,應以換出或換入之時價,從高認定。又依同條例第16條及第17條規定,應在訂定交換契約次日起30日內計算應納稅額,填具繳款書向公庫繳繳納,並填具申報書,檢附繳納收據、契約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



享通關優惠 安全認證AEO明年突破百家

享通關優惠 安全認證AEO明年突破百家:

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明(101)年要衝破百家。財政部大幅放寬認證門檻與優惠措施,包括製造、倉儲、承攬、海運運輸與報關業者均受惠,高科技業更可因獲得AEO認證,享有通關免驗待遇。








圖/經濟日報提供

我實施優質企業制度迄今,累計優質企業已達377家,其中,有63業者為通過並取得安全認證優質企業資格,包括國內手機大廠HTC等,均為獲海關認證的AEO。


為擴大AEO家數規模,加速與國際洽談跨境合作,協助AEO企業享有更便捷的全球快速通關優惠,財政部決定放寬認證規定,預估明年取得安全認證的AEO企業將可超過百家。


財政部已修正完成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再增列海關可給予安全認證優質企業中的製造、倉儲及海運運輸業的通關優惠;並調降報關及承攬業的安全認證申請資格。包括簡化申報手續、減少查帳、降低抽驗比率,以及准許事先報備的倉儲及運輸業者,可直接在轉口倉庫辦理加裝或重整等業務。


例如,原本沒有特別通關優惠的海運運輸業者,增訂業者出口貨物退關轉船,及進口貨物卸貨單更正作業,准由業者以電傳方式辦理;運輸業者及倉儲者均屬安全認證優質企業時,只要事先以書面聯名向海關報備,可直接在倉儲業者的轉口倉庫辦理運轉口貨櫃的加裝、分裝、改裝或貨物重整。


財政部指出,目前取得AEO認證者可享較低抽驗比率的優惠,但考量報關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對於申請為第一或第二類報關業者的條件,是以違規次數做為認定標準,交易量大的業者反而不利,因此修正改按年錯單率未超過0.3%,做為申請AEO資格條件。



稅務問答/輪椅費可列扣 須醫師證明

稅務問答/輪椅費可列扣 須醫師證明:

臺南市安南區林先生詢問:支付父親輪椅費用,可否列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其扶養親屬,因身體殘障所裝配助聽器、義肢、輪椅等支出,可憑醫師出具診斷證明及統一發票或收據,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本案林先生若申報扶養父親,其父親因身體殘障所裝配輪椅支出,可憑診斷證明及統一發票或收據列舉扣除。該所又說,申報時如選定採用標準扣除額申報者,即不得再列舉扣除該輪椅支出。


TDR股利 原價報稅

TDR股利 原價報稅: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民眾投資外國企業在台灣發行的台灣存託憑證(TDR),取得的現金股利算是海外股利所得,應以原始取得的股利金額,併入所得稅基本稅額計算。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外國公司來台發行TDR,通常是委託我國存託銀行,在台灣證交市場掛牌買賣。


持有TDR投資人,等於投資外國公司所發行的有價證券,無論是我境內居住的個人或非境內居住個人,取得TDR外國公司分配的現金股利,並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計算為海外所得。


國稅局指出,TDR股利的原始發放者,是位於國外的保管機構。股利毛額匯回台灣的TDR存託機構、到台灣投資者戶頭,過程中將扣掉匯費、存託費等手續費用。


民眾應以國外保管機構原始發放的股利毛額,申報海外所得。許多民眾將最後拿到手的股利淨額,申報為海外所得,並不正確。


賠償款違約金 免課營業稅

賠償款違約金 免課營業稅:

基隆市連先生問:營業人之間因交易往來而取得賠償款、違約金等額外收入,應否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基隆地區國稅局答覆: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規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銷售額,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款外收取一切費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16條訂有明文。如果營業人取得賠償款、違約金等額外收入,非因銷售貨物或勞務而來,就不是營業稅課稅範圍。該分局強調,營業人收入應否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以該收入是否因銷售貨物或勞務而獲得為依據。如因銷售貨物或勞務所得,均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 標下法拍屋出售 兩年內仍須課稅

臺南市佳里區方先生問:本人承受法院拍賣不動產再行出售,是否要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答覆:房屋、土地經法院或銀行拍賣者,根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8款規定:「依強制執行法、行政執行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強制拍賣者,非屬本條例規定之銷售特種貨物」,不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惟拍定人將該法拍房屋、土地在取得後兩年內(以訂約日為準)再行出售,除非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該筆自住房屋,且在該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並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否則仍應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營業稅核定網上公告 30日無異議即不能改變

避免營業稅申報核定作業惹爭議,不補不退案件將採取公告核定,全國約有九成營業人,11月起可以自國稅局網站直接查詢申報案件是否已經完成核定,確保自身權益。

財政部指出,稅捐案件有無核定,涉及納稅義務人日後若對稅額有爭議的行政救濟權利,例如一旦稅捐核定後,30日內納稅人對稅捐機關的核定沒有異議,即屬核課確定案件,不得再主張改變。

過去,營業稅申報屬於不補不退案件,稅捐機關都不會再向納稅人核發核定通知書,導致部分案件因納稅人無法確知稅捐機關的核定日,自認仍屬未確定案件,因而主張適用較有利法律,或尋求行政救濟,卻遭稅捐機關以逾期限拒絕,引發諸多爭議。

財政部因此修正增訂營業稅法第42條之1,確立營業稅申報案件經審查後,若無應補繳稅額或無退稅額者,稅捐機關應自申報期限屆滿次日起六個月內核定,並以公告方式,代替核定稅額通知書的送達程序。

財政部強調,營業稅申報是以一或二個月為一期,全國總計約80萬家營利事業,一年申報案件約500萬件,若逐一核定掣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營業人,將會造成稽徵作業沈重負擔。改以公告方式,目的避免徵納雙方對核定案件的認知爭議。

假農舍、財產暴增… 明年查稅重點

假農舍、財產暴增… 明年查稅重點:

財政部訂出明年8大查稅重點,只要是利用私人消費報公帳抵稅、名下財產大幅移轉、「假農舍真豪宅」、戶籍遷出卻未向稅捐機關申請、房屋增建未報繳房屋稅等,都將列為明年查稅重點。


財政部每年都會訂出查稅重點,由各國稅局加強查稅,估計連補帶罰每年追討4、500億元。財政部賦稅署日前邀集全台5區國稅局,會商明年查稅重點,最後決定比照今年度的查稅項目。


至於奢侈稅、預售屋與高價成屋的財產交易所得稅未列入查稅項目,官員說,財政部已要求國稅局依轄區特性加強查核,定期陳報查核結果,還是會持續加強查緝。


明年鎖定的查稅類別涵蓋所得稅、營業稅、遺產及贈與稅、房屋稅和地價稅等,查核細項則由國稅局近日開會討論,但官員表示,應該和今年差距不大。營業稅方面,把個人日常生活消費拿來報公司帳抵稅,還是明年查稅項目,尤其是列報服飾、美容用品、家用器具及金飾等民生消費品項會重點查核。


地價稅方面,目前田賦停徵,有人在農地興建非農用的豪宅,藉此逃漏地價稅,這類「假農舍、真豪宅」仍是明年查稅重點。官員說,統計到今年8月為止,地方稅務局共查到3萬多筆違法案件,追回1.57億餘元的稅。


此外,國稅局官員舉例說,地價稅優惠稅率是千分之二,戶籍遷出必須改課千分之十地價稅,未依規定申請改課會納入查核。此外,目前農地農用免稅,把農地整理後擺攤營業,依規定應報繳地價稅。


至於房屋稅的查核,則會鎖定房屋變更使用情形,官員舉例說,自家用房屋稅率1.2%、營業用3%,只要民眾變更用途未申報,就會重點查核。此外,民眾如新增或改建房屋,即使是違章建築,也要報繳房屋稅。


遺產及贈與稅方面,官員舉例說,民眾死亡前兩年贈與的財產,依規定必須併入遺產總額課遺產稅;此外,未成年人或民眾名下財產突然暴增,或民眾名下財產銳減,都會列入查核。








圖/聯合報提供

手機金融卡可存發票 明年元月試辦

手機金融卡可存發票 明年元月試辦:

追求電子發票普及化目標,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預定明(101)年元月起,試辦推出電子發票共通性載具,民眾憑手機號碼或金融卡,即可儲存所有的消費紀錄及發票號碼。


根據財稅資料中心統計,截至昨(23)日為止,全國加入開立電子發票商家共1,190家,開出的電子發票張數達4,328萬張,約占全年發票量0.5%。


財資中心指出,全國金融卡張數多達5,300萬張,平均每人持有1.5支手機,若成功讓消費大眾接受做為電子發票載具,將有助電子發票普及性。


財資中心表示,有了手機號碼的電發碼,消費者在購物時,只要同時出示電發碼,即代表不要紙本發票,且其消費紀錄也可以手機進行查詢,消費者可以省去整理及兌獎的麻煩。共通性載具預定明年1月到6月為推廣宣導期,明年7月全面推動。








圖/經濟日報提供


稅務問答/死亡前所得稅 三個月內申報

稅務問答/死亡前所得稅 三個月內申報:

中埔鄉林先生問:我父親今年5月死亡,但他99年度薪資所得至今仍未申報99年度綜合所得稅,應如何補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答覆: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年度中死亡,其死亡及以前年度應申報課稅所得,應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於死亡人死亡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結算申報。如已逾綜合所得稅申報期,其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仍應依所得稅法規定填寫人工申報書,向納稅義務人原戶籍所在地國稅稽徵機關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並補繳應納稅款及滯納利息。另全年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當年度規定之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者,得免辦理結算申報,但申請退還扣繳稅款及可扣抵稅額者,仍應辦理申報始可退稅。

稅務問答/全體員工旅遊 不算個人所得

稅務問答/全體員工旅遊 不算個人所得:

新店區杜小姐問:公司舉辦員工旅遊應如何報稅?


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答覆:營利事業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國內、外旅遊所支付的費用,免視為員工所得。若舉辦旅遊僅招待特定員工(例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等)或以現金定額補貼,在未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應認屬各該員工之其他所得,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及未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屬營利事業對員工補助,應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稅務問答/夫妻年度中結婚 可分開申報所得

稅務問答/夫妻年度中結婚 可分開申報所得:

台南市下營區洪先生來電詢問:夫妻於年度中結婚,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該如何辦理?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夫妻於年度中結婚或離婚,而其配偶於該年度中有所得者,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自行選擇與其配偶分別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但以後年度依法須合併申報,否則除依法補徵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兩倍以下罰鍰。該分局舉例說明,林君與其配偶100年5月21日結婚,於101年申報100年綜合所得稅時,可先自行試算稅負,經比較後,選擇與其配偶分別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以後年度則須夫妻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

繼承公設地徵收確定 公告期未滿免遺產稅

繼承公設地徵收確定 公告期未滿免遺產稅:

新竹市荊小姐問:公共設施保留地如經徵收,應如何申報課徵遺產稅?


北區國稅局新竹市分局答覆:公共設施保留地,如果在所有權人生前已經公告徵收確定,所領取補償費到死亡時還沒有支用,或還沒有具領完畢的部分,應屬於被繼承人遺產,應就這些留下來的數額或還沒領的金額申報課徵遺產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如果在所有權人生前已公告徵收,但到死亡時,還沒有公告期滿,那麼這筆公共設施保留地仍然是被繼承人的遺產,依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免徵遺產稅。


勤業眾信專欄/IFRS 9減損認列 衝擊面大

勤業眾信專欄/IFRS 9減損認列 衝擊面大: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繼2009年底提出IFRS 9「金融工具:攤銷後成本及減損」草案及2011年1月31日公布的補充文件「金融工具:減損」 (SD)後,目前最新Staff Paper已提出更新之預期減損模型,並預計最慢於2012年第一季重新發布草案,而IFRS 9之適用日將延後至2015年1月1日。







圖/經濟日報提供

Staff Paper公布的減損認列模型與SD最大的不同為:Staff Paper所提出的新減損模型在計算上較為簡易且易理解,將不再需要把「開放型投資組合」及「封閉型投資組合」分開考慮,並利用不同模型來計算減損認列。


Staff Paper依據內部的信用層級將資產區分為三種類別(buckets),風險由低至高分為Bucket 1,2及3。Bucket 1 為無直接可觀察到影響未來違約事件產生之資產,Bucket 2 為已有可觀察且直接影響未來違約之事件產生但無法辨認至個別之資產,故計算上以整個資產組合(portfolio level)為主,Bucket 3則是已預期個別會產生違約的資產,計算上為個別資產(individual asset level)單獨計算。


計算預期損失上,Bucket 1以不短於未來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來計算,目前有三種方式供選擇,分別為:(1)依現況認列未來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2)依現況按時間比例認列預期信用損失,(3)依原始估計認列未來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加上預期未來信用損失之變化。Bucket 2及3則是認列全部預期信用損失,惟不同的是Bucket 2為認列以資產組合為主,而Bucket 3以個別資產為主。


Bucket之間的轉換有兩種方式:絕對信用風險法及相對信用風險法。絕對信用風險法依據內部的信用風險層級(ie:Credit Rating)區分為三類後,未來Bucket間的轉換即根據此一標準,而新承作且具高風險的貸款將被分在Bucket 2。相對信用風險法將所有資產最初都歸類於Bucket 1中,Bucket之間的轉換則根據信用風險的改變,例如:借款人的財務表現惡化、資產組合全數償還的不確定性增加等。目前IFRS及FASB傾向將以相對信用風險法為主。


依Deloitte所做的2011年度IFRS 9減損調查中,受訪銀行中,超過過一半的受訪者準備在2011年底開始實施貸款的減損項目,89%的受訪者打算在2012年底開始進行。Deloitte分析IFRS 9減損認列的方式將會對銀行多項部門帶來巨大的衝擊,包含會計、風險認定、IT、內控及資產分配等。建議銀行應及早著手並且依據顧問經驗執行檢視及規劃,以因應2015年全面實施的影響。


(作者是勤業眾信財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扣繳憑單 1月31日前申報

扣繳憑單 1月31日前申報:

100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期,正逢元旦及農曆春節,財政部決定不延後申報期間,仍將在明(101)年1月31日截止,但元旦及春節期間,照常開放網路申報。


明年1月21日到1月29日是春節假期,加上元旦兩天假期,總計明年元月長假多達11天,由於正逢元月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含信託所得)的申報期間,有業者擔心申報期間過短,建議政府延長申報時間。


不過,財政部認為,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期間是法定,加上目前申報扣繳憑單方式,包括沒有時間及地域限制的網路申報,因此沒有延長的必要。


台灣省中區國稅局指出,國稅局會在申報期間提供「100年度扣免繳股利資料(含信託)電子申報系統」光碟,機關團體及各營業人可向國稅局索取,或自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自行下載。


財政部提醒業者,依據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未依規定扣繳稅款,除會被限期責令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的稅款,及補報扣繳憑單外,還要按應扣未扣或短扣的稅額加處一倍罰鍰。財政部也建議扣繳單位多利用網路申報扣免繳憑單,明年元月扣免繳申報期間,網路系統照常開放,扣繳單位可以多加利用。


營業稅核定網上公告 30日無異議即不能改變

營業稅核定網上公告 30日無異議即不能改變:

避免營業稅申報核定作業惹爭議,不補不退案件將採取公告核定,全國約有九成營業人,11月起可以自國稅局網站直接查詢申報案件是否已經完成核定,確保自身權益。


財政部指出,稅捐案件有無核定,涉及納稅義務人日後若對稅額有爭議的行政救濟權利,例如一旦稅捐核定後,30日內納稅人對稅捐機關的核定沒有異議,即屬核課確定案件,不得再主張改變。


過去,營業稅申報屬於不補不退案件,稅捐機關都不會再向納稅人核發核定通知書,導致部分案件因納稅人無法確知稅捐機關的核定日,自認仍屬未確定案件,因而主張適用較有利法律,或尋求行政救濟,卻遭稅捐機關以逾期限拒絕,引發諸多爭議。


財政部因此修正增訂營業稅法第42條之1,確立營業稅申報案件經審查後,若無應補繳稅額或無退稅額者,稅捐機關應自申報期限屆滿次日起六個月內核定,並以公告方式,代替核定稅額通知書的送達程序。


財政部強調,營業稅申報是以一或二個月為一期,全國總計約80萬家營利事業,一年申報案件約500萬件,若逐一核定掣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營業人,將會造成稽徵作業沈重負擔。改以公告方式,目的避免徵納雙方對核定案件的認知爭議。


檢舉虛報薪資擺烏龍 逾限繳納加徵滯納金

檢舉虛報薪資擺烏龍 逾限繳納加徵滯納金:

台南市永康區王先生來電詢問:本人檢舉某公司虛報自己的薪資所得後,發現誤會一場而撤銷檢舉,但已逾原繳款書之限繳日期,可以展延限繳日期嗎?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接到補稅繳款書時,如以檢舉扣繳單位虛報薪資支出為由,未依限繳納補徵稅款,嗣經司法機關審理認定扣繳單位並未虛報,或納稅義務人於檢舉後又撤回檢舉時,對於原補徵稅款應自始負責;如有逾原繳款書之限繳日期者,屬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04條第5款所稱逾限繳納情形,應依法加徵滯納金及利息。


該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對於無法確認是否有被虛報薪資時,可以先行向列報薪資支出之扣繳單位查詢,以免徒增徵納雙方困擾。